選舉黃頁案件已收到不起訴書處分

過去因製作選舉黃頁網站 ( http://k.olc.tw/elections/ )被控訴 妨礙名譽/違反選舉罷免法 ,在歷經幾次審理後今日終於收到不起訴處分書。不確定原告是否會繼續走法律途徑,但一旦參與了任何一種公職人員選舉,基本上都會有公眾人物的身份,加上國內姓名重複的情況常見,實在沒有必要為了一個無心的連結去浪費司法資源。

村里長選舉一般還是講究在地的經營,不太可能會因為一則錯誤的新聞連結去影響選舉結果,希望原告能夠回歸選舉的本質繼續在地耕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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