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部門的開放資料,缺的也許只是第一線需要的肩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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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兩天很榮幸受到 TonyQ 的邀請,參加了一場針對高雄市政府公務人員舉辦的開放資料研習活動。在過去大多是透過公開的方式主動針對開放資料給予建議,而能夠得到的幾乎都是千篇一律的罐頭回應,大部分的建議就像是投入了無底深淵一般沒有任何改變,所以慢慢的也就失去了一些意願;這次有機會接觸到高雄市政府一些第一線的公務人員,有了許多的新發現。

其實在與民眾接觸第一線的公務人員,對於民眾需要什麼樣的資料或是什麼樣的資料適合開放,比起任何外部專家都來的清楚,只是受制於公務員體系過於防弊的設計,他們想要實際落實公開時往往需要更高層級的長官願意扛下責任,但現實狀況經常是這樣的長官將責任都下放給了第一線的人員。有位學員提到,他們在詢問長官資料是否應該開放時,長官的回應是 “你覺得呢?” 、 “你覺得適合開放就開放吧,我也不知道” ,當主管不願意扛下責任時,自然不會有多少第一線人員願意進一步冒險。

以門牌對應地理座標資料為例,這份資料事實上是大量應用的基礎,現有的制度要求廠商必須支付 10~20 萬不等的費用來取得單一城市一時的資料,往後每次更新也還是得重複支付這個費用,導致小型的應用不易受惠於這份資料的正確性。 “讓一千萬個人找到正確的位置” 這樣的效益難道會低於那個 10-20 萬的價值嗎?當我把這樣的問題帶到第一線人員面對面討論時,他們提到了一些顧慮, “當門牌資料釋出後,各種廣告與詐騙集團就可以明確的發送文宣給大量民眾,當少數民眾發現自己的權益受損後便會與開放資料的行為產生連結,試圖究責於公部門來取得一些補償” ,這個想法也許在一般人來說有些不可思議,但許多第一線公務人員卻是經常需要面對這樣的處境,縱使最終的結果只有少數第一線公務人員因此被具體究責,冗長的程序以及過程中孤立無援的感受大概一般人的熱情都會被消磨殆盡吧。

過去政府資訊公開相關法令執行時會明確定義應該開放的資料或甚至欄位,但現在只有一個籠統的 “以開放為原則、不開放為例外” ,第一線人員沒辦法得到明確的指示或保護,開放出來的自然就是一些不著邊際的資料,因為民眾縱使會抱怨那些資料不夠精彩,但是至少不會引發具有爭議的事件。我過去常以為公部門開放資料的問題在於相關部門並未盤點擁有的資料,但實際上這個盤點動作是多餘的,因為第一線人員對於什麼樣的資料經常有民眾需要非常清楚,他們需要的只是一個肩膀,讓他們可以沒有後顧之憂的執行開放資料政策。

有趣的是,許多在開放資料表現亮眼的單位,可能是因為該單位有幾個熱情的替代役男,這些替代役男因為沒有想過要長期待在所屬單位,所以少了上述一般公務人員的顧慮,只要具有些資訊技術就能夠順利突破個別單位開放資料的瓶頸,將高品質、民眾期待的資料順利釋出,但目前這樣亮眼表現的畢竟還是來自少數單位,而且倚賴短期人員處理的問題是可能沒有辦法永續維持,因為當這個熱情的替代役男離開了該單位,相關資料的更新可能就此停頓,或是當程式出了問題往往就造成了相關工作的停擺,長期來說並不是一個健康的解決方案。

許多單位主管經常認為開放資料的牛步或是資料不著邊際的理由是第一線人員的素質,所以一直安排一些針對開放資料的教育訓練,事實上這些教育訓練很多時候對於執行層面幫助並沒有很大;第一線人員需要的只是這些主管願意花時間打通自己與第一線人員中間的層層關卡,與第一線人員一起扛起責任,只要能夠做到這件事情,開放資料政策就能夠跨出長遠的一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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