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請失業給付記錄

今天是失業的第一天,所以想要試試去申請這輩子第一次的失業給付,在拿到非自願離職證明書後就興沖沖的跑到台南就業服務中心,發現原來忘記帶很多東西。應該要準備下面東西:

  1. 非自願離職證明書
  2. 身份證
  3. 印章
  4. 戶口名簿(如果有扶養親屬)
  5. 銀行存摺

接著櫃台人員就拿給我一些表單填寫,包含下面幾個:

  1. 就業保險失業認定、失業給付申請書
  2. 失業認定服務檢視表
  3. 聲明書
  4. 失業認定離職原因訪談記錄表
  5. 求職登記表

櫃台人員表示,因為必須要證明有工作意願才能夠申請失業給付,所以除了非自願離職的認定外還得現場填寫求職登記。

接著櫃台人員依據我的求職登記找了一個適合的工作,他表示這個工作一定要去投遞履歷,然後在七天內繳回求職者介紹結果回覆卡;他幫我媒合的工作是財團法人樹谷文化基金會的執行長,所以我回家之後就把自己的履歷寄到他們信箱去。只是後來看了一下他們網站的介紹( http://www.tvf.org.tw/site_item_content_1.php?site_map_item_id=315 ),這個工作需要環境教育人員認證,應該會已讀不回吧?不過櫃台人員提到,只要投遞履歷後兩三天確認沒有回應,勾選 “等候雇主通知” 即可將求職者介紹結果回覆卡繳回。

最後就會拿到預約單、申請收執聯與一份就業保險給付的注意事項。櫃台人員表示,申請後 15 天內如果確認都沒有找到適合的工作,才會開始進行失業的認定,所以直接預約 12/15 回到就業服務中心;而通過失業認定後最快也要兩週時間才有辦法領取第一筆失業給付,很有可能下個月才有辦法領到第一次的失業給付。

失業給付是依據投保薪資,勞保的投保薪資上限為 45800 ,即使我過去的薪資比較高,也還是只能以這個數字為基礎;預設的給付比率為 60% ,扶養兩個以上可以加到 80% ,所以 36640 已經是一般情況下的最高值,最長給付六個月。

總之,今天開始要找新工作了,加油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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