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投8歲女童事件讓人感到遺憾,我也有女兒,我也不會希望自己的孩子遭受如此對待,但死刑是否真的能夠解決問題?
首先,對於那些支持盡快對罪犯判處死刑的朋友,也許可以思考一下自己的得到的資訊是否充分?取得資訊的來源,那些恨不得 24 小時都討論這個議題的媒體,那些資訊是否足夠作為重大判斷的依據?到底是媒體或特定政治人物煽動了你的情緒,還是你確實已經得到充分的資訊來支持這個決定,速審速決、判處死刑?
這樣的罪犯應該要為自己的行為付出代價,但這個社會需要更多時間去找出創造這些罪犯的原因,徹底的從根源去消除培養犯罪的溫床。讓他就這麼死了,也許很多人都可以得到一個痛快,但創造這些罪犯的環境依舊存在於社會的角落,類似犯罪的發生機率並沒有因為一個罪犯的死亡而降低,這樣子像無頭蒼蠅的作法只會讓社會付出越來越多的成本,甚至也許最後大家連跨出自己家門的勇氣都沒有,因為死刑只能治標,無法治本。
這些環繞著死刑的罪犯也同樣需要接受各種教化,教化的過程都會留下詳實的記錄,讓人們持續探索如何在最極端的案例中找到把人拉回來的可能,透過這些經驗的累積,我們才有機會建構完整的知識,去避免下一次重大犯罪的可能。讓這些罪犯用剩餘的生命去幫助這個社會找出問題根源,遠比直接讓他就此消失來的有價值。
其實我也沒有把握當我是受害者家屬時是否還有辦法打出這些文字,我也沒有把握自己是否會失控的不惜動用私刑,但客觀的來說,死刑發生時唯一得到解脫的是那個死去的受刑人,所有的家屬乃至於整個社會,並沒有因此真的獲得解脫,只是讓那個傷痛暫時不再被提起,而當下一次類似犯罪發生時,這個案件還是有機會被挖出來做比較,對於家屬再次造成傷害,也再次讓社會付出大量的成本來討論新的罪犯該不該死。
「以眼還眼,以牙還牙」是很直覺的反應,人類存在的可貴之處也就在於懂得透過經驗的累積來調整直覺,在各種觸及死刑的犯罪案例中,我們如果能夠善用這些機會來累積社會處理犯罪事件的經驗,久而久之才有機會有效的降低犯罪的可能。有些人可能會引用 “治亂世,用重典” 之類的例子來說明死刑的必要性,但我們已經不是那個獨裁統治的時代,在民主的社會裡不應該把所有責任都推給法律的執行者或制定者,而是應該進一步思考怎麼做比較好。
媒體、政治人物,這兩個角色理應引領著社會朝著更好的方向前進,但在台灣確有許多扮演著這兩個角色的人們都在利用著人性的弱點,透過各種煽情的手段來謀取自己的利益,當民眾沒辦法跳脫這些層面思考,這個社會就只能繼續沉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