京華城案就是政治辦案

法律沒有叫你吃飯你會吃飯嗎?會。但監察院糾正案簡單說就是,法律沒有明確說可以就不可以,所以京華城案違法,但有趣的是,京華城案以外都是一樣的作法!

監察院糾正案進一步解釋,就是它認為京華城不是都市更新案,所以不能夠取得台北市政府訂定的都市更新獎勵,但監察院無視了都市計畫法臺灣省施行細則第34條之3的規定,除了都市更新的 1.5 倍容積外,第二點授予地方政府可以給予非都更案件 1.2 倍容積,而京華城案在都計審議中就是拿這個 20% 的容積獎勵,並沒有超過法規限制,加計 30% 的容積移轉才達到 1.5 倍上限。

台北市只有訂出臺北市都市更新建築容積獎勵辦法,並沒有針對非都市更新案件進一步訂出獨立辦法,因此至今所有非都更的案件都是循同一個獎勵辦法申請獎勵,士紙、士電、南港輪胎都是一樣案例,但只有京華城案被抓出來糾正,我能夠想到唯一的理由就只是針對柯文哲吧!

監察院如果真的理直氣壯,請把至今所有非都更案件的容積獎勵都拿出來糾正,不要只是拿京華城案開刀;以南港輪胎案為例,它獲得10%的都更時程容積獎勵,依據監察院糾正案,這也是不合法的,因為它不是走都市更新方式,這個項目更沒有出現在任何法規中。這個情況也不會只有台北市,用同樣的邏輯大部分縣市首長都會中箭落馬。

就如同柯文哲所說,這個國家違法與否不該是民進黨說了算,過去的作法早已形成慣例,在地方自治精神下順利運作到現在,不應該因為一黨之私去破壞整個國家體制,就希望更多人能夠看懂這其中的荒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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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本東京自駕心得

這次去日本安排了一個特別的行程,就是租車從東京開到合掌村,很多體驗打破了自己過去的想像。首先是過路費,我選擇地形變化不大的南部濱海路線,單趟約 6 小時的車程大部分都是走在收費道路上,單程就要超過台幣 3000 元的過路費,在台灣同樣里程的收費只有 400 出頭;只是如果改搭乘新幹線前往,光是一個人的新幹線車票就超過這個過路費,對於一家四口來說自駕還是相對經濟的選擇。

這段旅程也真實感受到在東京開車複雜的程度,高速公路除了一些主要幹線外還有環狀路線交錯,也透過立體化在有限的空間塞入更多路線,同樣左轉的動線前後可能不到 100 公尺就會走到截然不同的路線上,四線或二線車道也會直接分岔出去,即使已經開啟導航還是很容易走錯,然後就要花很長時間繞回到原本的目的地;車上雖然提供導航設備,但操作起來不是很友善,所謂的英文介面還是很多資訊以日文呈現,所以我大多還是倚賴手機導航,但 Google 地圖對於高度立體化的動線提示不足,所以很容易就走了冤枉路。

不過日本的休息站密度頗高,而且不只收費道路有,也常常出現在一般道路,這樣的安排讓開車休息的安排可以更有彈性;這些休息站規劃也沒有制式標準,有的陽春的只提供停車與廁所,有的則是像一個頗具規模的購物中心,我們也特別繞去蓋在跨海大橋上的海螢休息站,站在橋上看海景別有一番風味。

我並不是第一次在日本開車,只是第一次在這麼擁擠的東京市區,大部分日本人開車的習慣很好,但東京可能因為車多,所以遇到道路違規的頻率還是高很多;而且跟台灣不太一樣的是,日本給與駕駛人相當大的信任,因此很少遇到測速照相等直接帶來懲罰的設施,大多是提醒性質的標語,這也或許說明為什麼部份速限在 60-80 公里的路段,大部分的車仍然維持在 100-120 公里的車速,我基本上都是跟著主要車流的速度,有時候看著儀表板的車速會有點懷疑人生。

前往合掌村的過程也很訝異,因為穿越了許多的隧道,雖然單一隧道長度可能沒有台灣的雪隧那麼長,但單趟累積在隧道中的長度就遠超過雪隧;而且這樣偏遠山區中的位置,道路卻沒有像一般山路曲折,跟預期的不太一樣。另一個跟其他區域一致的地方是,直行的動線很穩定,不太容易遇到要直行卻突然變成轉彎車道的情況,大量路口都透過附加車道方式引導轉彎車流,加上很少開放路邊停車,開車在路上遇到的各種衝突情況對比台灣少很多。

整趟旅程下來會讓人再次反思,台灣是不是給予車輛太多的方便才導致各種交通事故不斷,只是日本這樣高品質的用路體驗想必也是花費極高的代價建造與維護,如果能夠漸進的跟日本看齊,也許就能夠有效降低因為交通事故帶來的傷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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幼兒園安全議題座談會發言摘要

作為台灣幼兒園地圖開發者,也作為兩個孩子的爸爸,我在這些經歷中看到許多眼前制度可以改善的地方,今天參與民眾黨北市議會黨團舉辦的幼兒園安全議題座談會中,具體提出了一些自己的看法。

如同參與議員提到,學齡前兒童其實都很難清楚表達自己的遭遇,但眼前法規只有針對照顧 2 歲以下孩童的托嬰中心要求設置監視錄影,幼兒園、補習班等照顧機構並沒有同樣要求;而這些機構即使設置監視錄影設備,也常常存在妥善率不佳的情況,每每發生重大事件就會無法順利調閱,因此希望只要照顧學齡前兒童的機構都該設置監視錄影設備,同時影像應該送交政府機關管理的雲端服務留存,在爭議事件發生時爭取處理時效。

在幾個成為新聞焦點的事件中,少數案例會透過變更名稱或是變更負責人方式讓外界不容易找到違規紀錄,同時教育部竟然訂出「幼兒教育及照顧法與教保服務人員條例公布負責人行為人機構名稱及場址之公布期間」這樣的辦法,讓裁罰紀錄依據情節輕重在網路上公告 3 個月到數年不等的時間,徒增家長找尋照顧機構的困擾;我具體建議,希望裁罰紀錄應該永久保留,同時公告的資訊應該包含個別機構的設立字號,沿用資格本就該扛起對應的包袱,而不是透過各種方式逃避。

政府依法蒐集與公告的資訊並不會有著作權或是個人資料保護的疑慮,本應用開放的態度提供給民眾利用,但我在製作台灣幼兒園地圖時不僅無法直接取得完整的開放資料,教育部還用各種技術性手法阻擋我以程式爬取資料,這樣的態度只會造成更多的不信任;期待台北市政府可以避免重蹈覆轍,更希望台北能夠進一步作為示範,讓各類照顧機構的資訊可以完整開放,讓其他縣市與法規可以跟上腳步。

我跟大部分家長一樣,沒有想要挑起更多衝突,就希望各種照顧機構能夠坦然面對自己的紀錄,把焦點放在改善措施而非刻意規避,開誠布公的建立互信與多贏局面,眼前的衝突與疑慮才有機會慢慢化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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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掌溪凱米颱風在台南、嘉義氾濫成災的成因

八掌溪氾濫成災的根本原因就是河床淤積,早在凱米颱風之前,八掌溪就多次因大雨造成台南、嘉義多地淹水,最近的一次是 2023年9月的大雨,台82線快速公路中和交流道嚴重淹水且造成1對7旬夫婦溺斃,水利署檢討後將八掌溪及支流赤蘭溪匯流口防洪保護基準由50年提升至100年,只是這個防洪標準的提高並沒有全面比照辦理,加上這次在台南這邊出現潰堤情況,讓許多民眾沒能做好準備就直接遭遇洪水襲擊。

在地居民帶我去看了八掌溪沿岸的幾個位置,有不少地方的河床離堤防頂端不過 2-3 公尺距離,而且河床也高於堤內道路或農地,這次凱米颱風又帶來更多的泥沙淤積,堤防增高的速度跟不上河床抬升,未來淹水的情況勢必會越來越頻繁;堤防也不是一勞永逸的工程,這次風災就有潰堤情況發生,沒有進行疏濬工作也會讓堤防承受高於原始設計的壓力,造成更多老舊的堤防被洪水沖垮。

八掌溪疏濬工作是有在進行的,只是進度緩慢,因為八掌溪歷經多次河道變更,疏濬前需要完成私人土地徵收工作;而且疏濬過程產生的大量土方很難消化,因為成份混雜無法直接利用,只能找大片土地進行堆放。凱米颱風後台糖提供土方暫置場來加速疏濬工作進行,只是今年的汛期還沒結束,許多堤防破損的位置也只是暫時完成搶修,沿岸居民大概還是得隨時保持警覺來避免災害發生。

這次大水讓許多居民直到今天(7/31)仍然可以清出大量報廢的家具,地基掏空造成的鐵路中斷情況也還持續,重型機具頻繁進出原本平靜的村莊讓凱米颱風帶來的傷害無法落幕,就希望檢討過後能夠確實將資源放在這些刀口上,畢竟泡在水裡一點也不 “前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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從八掌溪溢堤探討台南淹水可以改進的地方

這次颱風大家的焦點都在市區淹水情況,雖然一樣罕見,只是市區的排水一般還是做的比較好一些,在雨勢緩和後退的還算快;八掌溪沿岸居民就沒那麼幸運了,不只大量降雨帶來的淹水情況,上游水庫溢流與沿線排水溢堤的情況,不僅讓淹水情況雪上加霜,後續退水速度也慢很多,許多民眾的家直到現在還是泡在水中,微弱的聲音不容易被發現與重視。

行政單位積極透過網路發布訊息,但八掌溪沿岸居民年齡層偏高,大多倚賴傳統里鄰系統或廣播器取得資訊,因此並未在水庫溢流或排水溢堤時掌握第一手消息,不容易及時應付快速蔓延的淹水情況;淹水發生後,如果遇到里鄰長被工作纏住,這些受災的民眾並沒有其他替代管道得知行政單位提供的救援與協助,部份獨居的長輩更顯得無助,第一時間得靠鄰居伸出援手才能避免危機發生。

根據在地居民表示,這兩天雖然有國軍投入救災,但車隊行經社區里長剛好在忙就沒辦法協助引導,往往只有被動巡視街道,如果能夠逐戶敲門詢問,也許就能夠發現裡面需要協助的獨居長輩;同時救援物資的分配也一樣存在資訊落差問題,缺乏里鄰長告知的民眾並不清楚要如何取得需要的物資,後續又遇到停電,被水困在家裡的他們也無法從電視取得外面現況。即使已經開設緊急避難所,但因為救援用的船隻數量不多,船隻也容易因為漂流物造成故障,因此安置的速度也不容易加快。

資訊傳播的城鄉落差是該被補足的,只是在這之前還是得透過標準化的程序來確保不會有任何一個居民被遺漏,而這個程序不該發生單點錯誤的情況,也就是除了既有里鄰長口耳相傳的方式外,在國軍或是慈善團體參與救災時,可以讓他們補上里鄰長系統可能遺落的地方,讓受災的民眾可以獲得需要的資訊與協助。

這次凱米颱風期間我有往返高雄,除了手機 APP 的通知外也有收到細胞廣播簡訊,同時在高雄水利局網站上也可以直接看到來自民眾通報的淹水點,這些也都是台南可以借鏡的地方;至於根本的預算差異,過去就探討過,要想讓廣大的嘉南平原跟上都會區的防洪能力需要的預算龐大,在預算到位前透過工具縮小資訊落差會是相對經濟且立即可行的作法,期待可以納入參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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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灣幼兒園地圖的難與易

做一個地圖網站其實很快,資料都備齊了,半小時就可以生出基本雛形,台灣幼兒園地圖這樣的應用也就難在資料一直無法備齊;而無法備齊的理由不是沒有資料,而是政府單位不願意給。

2021 初次開始製作地圖,是因為全國教保資訊網沒辦法依照直覺找到需要的資訊,而且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對於開放資料態度保守,能夠直接取得的資料很少,於是我設計程式,下載數萬個網頁,從中整理成需要的格式,讓第一個版本誕生。

在 ronnywang 協助下程式能夠自動破解最初的數字驗證碼,當時的蔡壁如立委也協助召開記者會,爭取教育部釋出更多資料,原本以為一切都很順利;只是全國教保資訊網改版時除了增加說好的欄位,竟然也提高了資料取得的門檻,讓原本處理驗證碼的程式失效。

這樣的兩手作法讓我有點生氣,所以花了更多的時間去找出破解方式,驗證碼從數字變成包含英文字母、長度從四碼增加到五碼,當自動執行的程式無法運作,我就得研究網站改了些什麼,做出對應的改變;最讓人生氣的是,政府單位是用你我的納稅錢來築起資料高牆,本該服務人民的公僕卻把人民當作賊一樣在防。

我知道這樣的攻防背後也有利益團體與民意代表在運作,只是政府資訊公開或開放資料不該走回頭路,一再嘗試破解鎖住的資料,也是在對政府保守的心態表達不滿。

三年多的時間,讓台灣幼兒園地圖能夠持續提供最新資料才是最難的地方,因為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至今仍不願意直接開放資料,甚至配合業者訂出「幼兒教育及照顧法與教保服務人員條例公布負責人行為人機構名稱及場址之公布期間」,網站上的裁罰資料時間到了就刪除,讓民眾無法從政府網站找到完整的資訊。

我製作了上百個地圖應用,可以看到許多政府機關在開放資料工作上持續進步,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是少數負面案例之一;這件事難就難在面對這樣的處境仍然不放棄,而且我沒有受僱於任何人去執行這些工作,期待認為這很簡單的朋友可以來實際體驗看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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聊聊穿在腳上的塑膠鞋

穿著塑膠鞋出席各種場合應該有 20-30 年,主要原因是腳容易出汗,穿著一般鞋子與襪子在需要脫鞋的場合會出現明顯味道,所以會選擇通風良好的塑膠鞋,也就俗稱的洞洞鞋,需要時直接沖洗很快就能風乾繼續行動,倒不是想要透過穿著塑膠鞋來打造什麼叛逆的形象。

穿著塑膠鞋也帶來許多的好處,偶爾踏進積水的草叢或遇到突然的大雨,即使繼續後面的行程腳也會很快風乾,如果穿著一般鞋襪又沒辦法立即更換,腳底不舒服的感覺會影響後續行程表現;同時我也喜歡路過海邊或溪流時下去走踏,一雙塑膠鞋可以因應大部分情境是主要理由,也其實已經特別挑了不會露出腳趾頭的款式,並沒有任何不尊重的意圖。

會養成這樣的習慣,根本原因還是因為來自比較貧困的家庭。國中以前跟大部分人一樣的穿著一般鞋襪,家裡有媽媽幫忙打理一切,直到爸爸病倒住院需要媽媽照顧,我開始需要學著自己洗衣服;平常依賴媽媽慣了,剛開始沒有概念該怎麼做,所以衣服跟襪子在水中泡了幾天才洗,發現有臭味就亂倒東西,當時家中居然有明星花露水,倒了下去跟襪子的臭味產生更糟糕且明顯的味道,很長一段時間學校同學都不願意靠近,家裡的狀況也因此傳開,這段過程並不好受,所以往後的穿著會選擇容易維持沒味道的組合,塑膠鞋也就成為我的標準穿搭。

我穿著同樣的塑膠鞋出席各種場合,包括在上千人活動中登台演講,或是出席重要的會議,在這些場合我都一樣的專注投入,並不會因為穿著塑膠鞋而有什麼異常;明白大部分人習慣依據場合穿著不同的鞋子,我有著不同的經歷與價值觀,只是回顧過去的表現也並未因為一雙鞋子成為瓶頸,也總是可以找到更值得探討的議題,我們可以開始討論世界和平了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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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於國會改革,寫給抗議的朋友

今天(5/28)原則上會完成國會改革關鍵法案的三讀程序,立法院外乃至於全國各地都有出現抗議集會情況,其實能夠有這麼多人關心一個法案的制定過程在民主國家是件好事;只是想要問問,你真的知道自己在抗議什麼嗎?我初步歸納下面三個方向並且一一解釋。

  1. 抗議國會改革法案相關法條,像是藐視國會罪與聽證調查程序
  2. 抗議立法院程序粗暴,充滿黑箱
  3. 抗議這次國會改革民眾黨與國民黨合作推動

國會改革這件事,其實早在 1993, 2012, 2016 年民進黨就有提出過相關修法的草案,聽證調查程序並不是新的東西,過去的版本也有更嚴苛的懲罰條款存在;以 1993 年《立法院聽證調查法》草案為例,聽證會證人拒絕作證處 1 年以下有期徒刑或新台幣 10 萬元以下罰鍰,如果發現有虛偽陳述則是處 7 年以下有期徒刑,對比現在完成 2 讀版本,在虛偽陳述的罰則是 20 萬元以下罰鍰,其實已經限縮非常多。

藐視國會罪是這次修法比較新的東西,主要原因是過去政府官員在立法院接受質詢時會有說謊、拒絕回應甚至反質詢的情況,現有法規顯然沒辦法有效約束被質詢官員,因此需要進一步提高立法院質詢的效力;而這樣的法規並非台灣獨創,英美法德日等國家都有相關法條,懲罰也比目前我們完成二讀版本嚴重。許多抗議現場會看到 “我藐視國會” 這樣的標語,事實上藐視國會罪清楚定義了只針對被質詢人,而也只有政府官員有被質詢義務,因此不會有隨便一個民眾就被定罪的情況發生。

許多抗議民眾聚焦在立法程序的黑箱問題,只是現在對比太陽花學運當時的情況已經進步很多,最大的差異就是立法院 IVOD 直播錄影系統的建置,任何人都可以即時或回顧委員會、黨團協商與院會的全程錄影,國會改革法案的討論歷經 2 次委員會、 3 次公聽會、 1 次委員會協商與 2 次院長協商,這些過程都可以找到完整錄影與文字記錄,光是各立法委員的發言時間就累積超過 7 小時,其中民進黨立委發言就佔了近 4 小時(*1)。

黨團協商沒有共識後一個月直接進入院會表決,如果認為這是黑箱,那麼過去 8 年早就該站出來反對,因為這個規則是民進黨在立院多數時訂下,也因為這個規則從第 9 屆立法院開始,大量朝野沒有共識的法案都完成三讀,依據 “我國立法院黨團協商的制度變遷與制度化” 這份研究,立法院沒有共識卻完成三讀的法案數量,從第 8 屆的 40 個成長到第 9 屆的 558 個,成長了近 14 倍(*2),而且國會改革法案在委員會期間並沒有發生全案保留直接送黨團協商的情形,顯然不該用黑箱來批評這次國會改革法案。

至於這次國會改革由民眾黨與國民黨合作推動,民主國家在野黨合作是再正常不過的事情,只是過去往往出現弱弱相殘的情況而讓執政者得以逃避監督,眼前在野黨能夠攜手合作才能夠有效發揮制衡的效果,從民進黨用各種方式想要破壞這個合作關係看來這個制衡顯然發揮了效果;更不用說的是,民進黨 8 年完全執政期間,國會改革法案完全沒有進展,這可是民進黨在執政前的共同政見,這個政見不只跳票了,民進黨還從國會改革的擁護者變成了阻擋者,這樣 180 度的態度轉變才是應該要被譴責的。

我們的立法院離一般民主國家常態的確還有很大的差距,但是對比太陽花學運當時的情形,現在的透明度已經進步非常多,許多立法過程的疑問都可以找到對應的錄影與文字記錄,只是大部份站在抗議現場的民眾顯然沒有好好看完;糟糕的是,民進黨掌握了媒體與發言優勢,濫用了這樣的資訊落差,加上網路時代資訊傳播快速,透過錯誤的資訊驅動民眾站上街頭,加深了社會的對立氣氛,執政黨鼓勵民眾上街批判在野黨這不像是個民主國家會發生的事情。

*1. 2024國會改革發言懶人包
https://g0v.hackmd.io/@kiang/2024_parliament_reforms_clips

*2. 我國立法院黨團協商的制度變遷與制度化
https://politics.ntu.edu.tw/psr/?post_type=chinese&p=479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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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會改革法案的昨晚,我還以為民進黨是在野黨

如果你現在還有些情緒,很多時候你腦子裡想的是民進黨觀點,因為眼前民進黨在各種宣傳管道投入難以匹敵的資源;民眾黨光是要把這幾天發生的事情梳理清楚就耗盡大部分人力,很多時候第一線都得自己花時間研究,我就那個第一線之一(攤手)。

首先,國會改革最近的源頭是 2015 蔡英文的主張,聽證調查制度就寫在裡面,看著民進黨立委批評聽證調查就會讓人覺得角色錯亂;民眾黨這屆立委一上任就把這件事當作首要工作,反而民進黨透過各種方式在阻擋或拖延,然後再運用資訊落差來進行潑糞式的操作。

昨晚的院會之前,國會改革法案經過了一場專題報告與三場公聽會,理論上可以在委員會充分討論;不過民進黨在公聽會之後才提出自己的版本,國民黨團要求舉行公聽會後才能納入討論,同時過程中民進黨透過 40 次散會動議試圖阻止討論,最後就在吵吵鬧鬧中把法案送進朝野協商。

昨天的院會開始,民眾黨與國民黨是乖乖排隊要依序提案,只是民進黨從一開始就用挑釁的方式試圖影響秩序,進入會議後多次肢體衝突都是民進黨率先發起,揮舞著各種冠冕堂皇的理由;說法案沒有充分討論,但委員會民進黨的態度就不像是要討論;批評同時討論的特別預算提案,在協商過程已經被拉下;甚至民進黨為了阻止討論,單一條文就提出 80 個版本,這個手法基本上就是為了讓宣讀條文的程序耗盡時間,所以衍生了民眾黨與國民黨另外提出動議簡化討論,同時為了避免民進黨霸佔主席台選擇採用舉手表決。

很多時候民進黨都站在不合作的角度,也是各種衝突的發起人,對比過去他們完全執政時批評在野的說詞,現在看起來一整個諷刺;也同時,民進黨仍是執政黨,用不配合的方式操作拉高社會對立,比在野黨更像在野,社會氣氛動盪只會造成多輸的局面。民進黨真的要討論,就把討論該有的態度拿出來,別再爬桌子又自摔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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佳薇帶動台南的改變,只是革命尚未成功

佳薇在一年前的今天(2023/5/8),跟著媽媽走在台南的斑馬線上,轉彎的車輛沒放慢就帶走她的生命,隨之而來的憤怒與不捨引發各界討論,進而促成各項交通變革,今年第一季台南的交通事故死亡下降 45% ;但下降了也很難喜悅,因為無論去年的 60 人或今年的 33 人,這個數字仍然高的嚇人!

各項環繞著行人的改進,其實我們倡議了很長一段時間,只是似乎總要有生命的離開才能喚醒輿論與主政者的重視,遲來的行動總會讓人感嘆如果能夠早一點改變也許就可以多救回一條人命;即使今天在事故現場,缺乏實體人行道仍然讓同一個路口險象叢生,許多錯誤的用路習慣短暫停留就可以一再重現,行人零死亡的願景還有很長一段路要走。

改變也不是只有前進,一些調整仍然引發了民眾反彈,民意代表挾著這些民意要還原部分的改變,儘管這些變革的背後有著強而有力的數據與研究,也早已在許多先進國家行之有年;其實一些國際慣例早就存在上百年歷史,那也是無數生命消逝所換來的經驗累積,台灣不需要各種自以為是的特殊作法,光是制度比照國際慣例就能夠有效減少交通事故,補上缺少的保護設計,加強警方執法能量,台灣也能夠跟上日本、韓國的腳步讓交通事故大幅減少。

台灣的民主夠進步了,許多公共議題不該只是處理膝蓋般的反射,需要思考從根源來徹底解決問題,交通問題的三個 E ,交通教育(Education)、交通工程(Engineering)及交通執法(Enforcement),任何一個環節取得進展都能夠改善,但也相對的,任何一個環節倒退就會讓問題惡化,佳薇的離開喚醒許多朋友,也請大家繼續堅持,避免下一個無辜生命在馬路上消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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