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頭殼司馬布政觀點提到畫靶射箭,意有所指的針對地下化工程的抗爭者;只可惜再怎麼放大抗爭者謀取利益的角度,射箭畫靶的角色一直是政府。
我們的公共工程進行方式,很大的成份還是承襲自威權時期,所以最終的決策往往集中在少數人的意志;雖然對外宣稱考量了各種意見,但實際上經常是預先設定了目標才開始蒐集需要的資料與 “民意” 。這樣的文化很少受到挑戰,因為對比過去真正威權時期的氣氛,現在願意參考民眾意見對於大部分人來說已經可以接受,但對比國際情況,我們的作法離真正的民意非常遙遠。
為什麼每個公共工程的進行都在等個別機關的首長進行最終決策?在國際上的案例,我們經常可以看到一個公共工程的進行,從最初的規劃政府就開始召集利害關係人與專家學者共同組成決策委員會,行政機關執行的是委員會的共同決議,而不是首長的一聲令下,雖然導致討論時間冗長,但也讓各方意見能夠充分表達。
南鐵地下化討論超過 30 年,關鍵是預算不足,而不是民眾的抗爭,事實上如果預算更早到位,工程早已完成,因為民意一直只是參考用途,並沒有任何一個明確的規範指出,民意調查結果必須支持最終決策,先射箭再畫靶的習慣,導致在民意調查的題目設計就環繞著支持決策的使命,所以在你我眼前看到的就是政通人和的完美結局,抗爭者看起來也就只是極少數意見。
近期內在討論的台南捷運就是一個典型例子,數十場說明會講的是高架單軌方案,但在綜合規劃階段卻又冒出來一個以前沒出現過的高架無軌自駕車方案加入最終決策;如果這個方案真的成熟,應該是在說明會啟動前納入,充分讓民眾在多案並陳情況下具體討論,但在說明會從未出現過的方案也可以納入最終決策,這就是我們公共工程決策品質堪慮的原因之一。
在南鐵案也有許多無法清楚說明的細節,我們看不到 30 多年來所有的會議記錄與公文往返過程,我們看不到許多與主要決策相左的意見與針對這些意見進行的調查,所有公開揭露的資訊只為了回應特定問題或是支持政府決策,發現不對勁資料就會下架或是根本就永遠消失,讓許多疑問成為各說各話的羅生門。
回到南鐵案本身,地下化的結果是兩條軌道寬的道路或是四條軌道寬的道路,這樣兩個結果就有著極大的價值差異,這樣的價值可不是只有道路、鐵軌的公共價值,因為面臨的道路越寬,開發區域就能夠蓋更高的大樓;許多輿論經常聚焦在抗爭戶爭取土地利益與公共利益產生衝突,實際上因為最終結果改變受益的群體卻一直隱身在主要討論之外,但他們的意見會如何進入到整個決策過程?這才是值得研究的地方。
眼前支持鐵路地下化工程的民意是真的,但這並不是建立在充分的資訊揭露之上;決策轉換過程利害關係人並未對等的進入到討論之中,也許台南鐵路地下化只是眾多同樣問題的案例之一,但積非成是的過程應該要持續被檢討與改進。
民意支持已經充分表現在強拆東區張家過程,緩拆的黃家與陳家我不覺得有太多改變的空間;但或許保留陳家建物作為歷史博物館,擴大表揚地下化工程拆遷戶的貢獻是值得討論的方向。其次,別再妖魔化抗爭的拆遷戶,這一直是資源極度不對等的對話,放大檢討少數利害關係人的作法即使真的有效果,那也是汙辱民主的一種表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