月份彙整: 2024 年 11 月

台南市政府員工子女非營利幼兒園,爭點與期待

性別工作平等法第23條就要求僱用100位員工以上單位要設置托兒設施,台南市政府員工子女非營利幼兒園就是在這樣的背景下成立,以市府員工優先,有其他名額再公開招生;因為有市府委託,加上監管單位都在隔壁,而且各種市府活動第一時間都會想到跟這裡連結,大部分人都不會覺得虐兒案會在此發生,但,它就是發生了。

九月事件剛開始時,家長發現異狀要調閱監視畫面,幼兒園剛開始接受但後來拒絕,甚至園長還與家長有些情緒對話;每個人都會有情緒,但一般人會覺得幼兒園方所接受的專業訓練,就應該在這個時間點展現專業,協助家長紓解不信任帶來的情緒,也就是無論家長情緒都該配合他們安排調閱,直到彼此可以達成共識。

在幼兒園拒絕調閱後家長前往教育局申訴,申訴當下查扣監視器畫面,但過程是從一個、兩個到六個硬碟,如果家長沒有持續要求,園方甚至打算以只剩下一段影像回應,在取得硬碟後才確認,數十支監視器、十多天的影像都還在,這個隱瞞實情的舉動引發更大的不信任,也讓家長有更激烈的行動;激烈的行動引發爭議,但我也沒有把握,如果我是當事人是否還能保持冷靜。

教育局確實做出了裁罰,但即使當事人也只能知道一個老師被裁罰1萬元、園方被裁罰6千元,調查報告家長根本無從得知,特別是在調閱過程有看到其他孩子受到不當管教的片段,當事人很難接受這只是 “非屬情節重大之不當對待行為” ,因此要求教育局提供影像,但教育局以政府資訊公開法回絕;但教育局沒說的是,檔案法與行政程序法下當事人是有權取得影像副本,法規應該依據當事人權益從優解讀,但教育局堅持要當事人自行提出行政救濟,這是另一個讓人不解的地方。

當事人取得影像後公開,影像內容確實有許多不當對待的片段,幼兒園第一時間發出聲明否認與解釋其實跟大部分家長的認知有明顯落差;而當事人則是被教育局控告竊盜、洩密等罪名,甚至以兒少與個資保護為名要求網路平台下架影片,但影片內容關於孩子的部分早已模糊化處理。跟著當事人一起前往教育局時,他的確有比較大的動作,但跟上述提到對園長的期待一樣,一般人也會期待教育局本於專業處理爭議,但顯然情緒與恐懼還是大於專業表現,實際上並沒有發生肢體衝突。

議員質詢時常常播放受虐事件影片,但實際上根本沒有合法取得管道,為什麼未曾看到教育局控告議員?只因為當事人是一般民眾嗎?這種差別待遇大家看在眼裡。

更不用說,幼兒園教室內監視器長期放任沒有聲音、部分監視器畫面前方有阻礙物,這些都不是大家預期會在這間幼兒園發生的事情,但幼兒園的聲明都也證實這些畫面都是真的。

我不認為老師的過錯大到需要剝奪他們的工作權,但園方與教育局護短的行為會引發更大的不信任;如果園方、教育局都不願意投入時間自己全面審視手邊影像紀錄,就請組成事件委員會處理,讓自願的家長參與影像審視過程,找出所有爭議片段,在會議中共同討論處置作法,而不是只有口頭說會重啟調查,畢竟當事人都沒有收到重啟調查的通知,而已經公開的片段也並未在原始裁罰的範圍。

除此以外,園方應該主動修復所有監視設備、移除障礙物,甚至邀請家長一起確認是否存在死角,也該要要求老師不能把孩子帶到畫面的死角,以及提供更簡便的調閱程序;現在技術早就可以做到雲端備份與調閱,市府合作的幼兒園作為第一個示範點也理所當然,透過一切方式重建園方與家長間的信任關係,這才是我所期待看到的結果。

不得不再一次強調,市府提告陳情民眾真的很難看。

從臺南市政府員工子女非營利幼兒園事件談監視器影像處理

今天(11/23)當事人公開了手邊的監視器影像,剪輯片段中教保員對孩子的確有過當的行為,而這些行為台南市教育局表示已經開罰過,但顯然兩邊的認知仍存在落差;但隨後教育局表示,針對影像的洩漏控訴當事人竊盜、妨害電腦使用、洩露電腦秘密罪,也就證實了這些影像的真實性。

這起事件從 9 月發生至今,最初家長是跟幼兒園申請調閱監視器影像,在看到有些不當行為後到教育局申訴,此時幼兒園已經不再接受家長調閱的申請;依據『高級中等以下學校暨教保服務機構監視錄影系統管理具體作法』與『臺南市政府教育局所屬高級中等以下學校監視錄影系統設置管理原則』,園方不應該拒絕家長的調閱。

隨後家長申訴到教育局,教育局前往查扣監視影像進行後續調查,其實在這個時間點教育局保管的監視影像就不再受限於上述規定,家長也有對教育局提出申請,但教育局一樣只提供調閱,而不願意讓家長複製或是側錄影像資料;依據『臺南市政府及所屬機關檔案申請應用注意事項』第 4 點,檔案應用准駁應依檔案法第 18 條、政府資訊公開法第 18 條、行政程序法第 46 條及其他法令之規定辦理,但教育局只依據政府資訊公開法就回絕了家長的申請,但事實上檔案法與行政程序法都有核准的空間。

事實上許多議員在質詢時都會播放事件相關監視畫面,顯然上述規範並沒有這麼嚴苛,對於家長來說自然很難接受相關單位回絕申請,而拉高了事件的對立與衝突。

我的期待是幼兒園監視影像能夠全面上傳到雲端備份,遇到爭議時家長可以調閱與複製自己孩子所在班級的相關影像,畢竟數十支攝影機與十多天的影像紀錄並不是一時半刻可以完成調閱;遇到爭議片段就是班級老師與家長們約個時間共同討論,釐清爭議點與尋求共識,真的無法接受再尋求更多救濟程序甚至最後走到司法,這樣清楚的程序就可以避免彼此互相猜疑,讓各種事件衝突越演越烈。

台南烏山台灣彌猴保護區的現況與困境

烏山台灣彌猴保護區位於台南南化區,其實不是個正式的保護區,只是過去台南縣政府時代補助在地居民每月數千元食物費用,讓居民餵食在地台灣彌猴因而有保護區的稱呼;在民國 107 年台灣彌猴從保育類動物除名,持續增加的數量也讓牠們跟在地居民的衝突日益升溫,因為這些台灣彌猴會啃食或破壞各種農作物,讓在地的陳情案件持續不斷。

在地的保育人士與居民之間也經常有意見上的衝突,保育人士認為居民與觀光客並未在限定的範圍進行餵食是導致台灣彌猴向外擴散的主因,而居民認為是保育人士持續餵食造成數量增長與擴散,兩邊經常為此產生爭論,進而讓原本平靜的山上經常需要呼叫在地警政單位、民意代表前來協調,急需找到一個新的平衡點。

依據野生動物保育法第 21 條規定,在地農民針對危害農林作物的台灣獼猴可以獵捕或宰殺,但在地居民已經與台灣獼猴建立情誼,大多不願直接傷害;東和里里長林志明表示,根本的解決方法是要控制烏山台灣彌猴的數量,參考流浪貓狗進行的 TNR 作法,他希望政府單位可以協助提供誘捕籠,透過獎勵金跟農民合作,定期誘捕一定數量的彌猴進行結紮後放回,讓台灣獼猴可以控制在一定的數量。

民眾黨南化區副主任李龍玄提到,小時候餵養台灣彌猴是需要把食物投到遠方牠們才會放下戒心靠近,現在則是只要拿著食物走出戶外牠們就會主動靠近甚至搶食,數量也相當驚人,真的需要相關單位關注,避免衝突持續擴大;江明宗在跟居民討論後認為,現有台灣彌猴數量已經讓鄰近區域多塊農地無法收成,政府可以協助整合這些農民發展體驗式觀光活動,讓在地經濟可以遠離跟台灣彌猴衝突處境,進而達成長期和平共存的目標。

綠鬣蜥的答客問

  1. 為什麼要抓牠?
    今天抓綠鬣蜥是要讓孩子理解外來種的意義,也沒有預期這麼容易捕獲,就是帶孩子體驗的過程意外抓到,觀察完就原地放回。
  1. 違反動保法?
    其實動物保護法規範的是「犬、貓及其他人為飼養或管領之脊椎動物。」,綠鬣蜥應該是看野生動物保育法,該法第 21 條就有提到『野生動物有下列情形之一,得予以獵捕或宰殺,不受第十七條第一項、第十八條第一項及第十九條第一項各款規定之限制。』『二、危害農林作物、家禽、家畜或水產養殖者。』,而且綠鬣蜥並不是保育類野生動物,更是被列舉在『有害生態環境、人畜安全之虞之原非我國原生種陸域野生動物之種類』,對於農作物的危害已經持續傳出,理應可以合法獵捕。
  1. 可以換錢?
    這應該是針對專業獵人提供的補助,需經教育訓練通過後,報名加入地方政府移除團隊,才有資格以捕獲數量申請補助,一般民眾應該還沒辦法直接申請。
  1. 捕獲後如何處理?
    據說台南可以通報市府 1999 前來收取,但我聯絡後等了很久都沒有人跟我做後續聯繫,大概週末假日沒有這麼立即,可能得自行想辦法;但切記,雖然綠鬣蜥是應該要移除的物種,並不表示可以任意凌虐傷害,也不建議把處置過程公開在網路上,避免觸犯野生動物保育法。
  1. 如何改善綠鬣蜥氾濫問題?
    建議政府鬆綁限制,讓合格的獵人可以受理民眾委託進行移除,同時可以讓他們設置服務點收受民眾自行捕獲的綠鬣蜥,公私協力擴大移除能量,這樣才能避免綠鬣蜥造成的危害持續擴大。

江明宗登記參選民眾黨黨代表

江明宗是第二屆台南黨代表,同時擔任台灣民眾黨台南市黨部北區主任與中央黨部資訊顧問,曾經獲得台灣民眾黨提名參選 2022 台南市北區、中西區議員,積極參與台灣民眾黨各項事務與活動。

在這之前也曾出任臺南市政府智慧城市辦公室執行秘書、臺南市政府市長辦公室秘書、時代力量台南黨部執行長、經濟部政策評估整合辦公室研究員等工作,目前為國家資通安全研究院應用架構總顧問,工作主要協助國內各政府機關與醫療院所進行資訊系統的數位韌性巡檢。

江明宗熟悉資訊科技應用,從事軟體開發工作逾 20 年,透過資訊技術持續關心公民議題,知名作品包括口罩地圖、 Covid19病歷地圖、台灣幼兒園地圖與台灣所得地圖等應用,近期因參與真相地圖紀錄片錄製榮獲隆中向上教育基金會頒發社會影響力獎,持續運用自身專長去推進社會正向改變。

江明宗在第二屆黨代表期間協助黨內建置專案管理系統,只是在資訊人力缺乏與持續更迭下不易發揮效果,希望爭取成為第三屆黨代表,要求黨內配置足夠預算與人力進行數位化工作,讓黨代表提案與各項陳情工作都能夠系統化進行,而不至於因為人事交接出現缺口。

台灣民眾黨在地方經營工作上也常常因為人事更迭出現斷層,許多地方主委變更後出現人事大風吹的情況,導致地方經營工作不容易持續進行;江明宗在第二屆黨代表期間爭取地方黨部幹部常任化,已獲組織部正面回應進入條文研擬階段,期待成為第三屆黨代表繼續推進落實,同時也希望再次爭取地方主委由黨員直選,加強地方經營工作的凝聚力。

台灣民眾黨黨員組成年輕,熟悉網路科技應用,但是對於實體異溫層的接觸陌生,有幸成為第三屆黨代表後江明宗會在台南舉辦更多跨出異溫層的活動,除了讓台灣民眾黨理性、科學、務實的理念散播出去,也希望藉此培養更多黨內參與公共事務人才。

江明宗作品: https://kiang.github.io/