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南看板地圖的出發點

台南看板地圖目前蒐集的看板數量, 林俊憲 616 面、陳亭妃 333 面,這其中有許多看板是從去年(2024)就開始懸掛,到明年(2026)選舉前可能會懸掛超過 2 年時間,究竟會花多少錢眾說紛紜;我以自己在 2022 參選議員作為案例探討,當時我只有懸掛 3 個看板,每個看板只有懸掛 3 個月時間,這樣的花費就已經接近新台幣 20 萬元。

即使排除一次性的製作與懸掛,平均一個看板每月花費 13230 ,用這個數字去試算兩年的花費
林俊憲: 616 * 13230 * 24 = 195,592,320
陳亭妃: 333 * 13230 * 24 = 105,734,160

目前兩位民進黨籍市長參選人,光是看板租金花費就上看億元,這還沒計算製作、懸掛、颱風天收納以及更新帆布等等維護費。而且,我的花費清楚列舉在政治獻金明細資料中,但民進黨現在還只是初選,根本無法收受政治獻金,兩位市長參選人的上述花費,大部分都不會出現在合法申報的資料當中,面對質疑都說好朋友幫忙,你相信嗎?

台南市長這個位置, 4 年的薪水只有 2100 萬,光靠薪水不可能支撐這樣的宣傳規模;羊毛出在羊身上,這些好朋友願意在選舉期間做如此驚人的投資,選上市長的自然會想辦法在公共政策上面讓利給這些好朋友,最後就是從你我的口袋去買單這些花費。

我製作看板地圖,除了要讓大家知道這個政府對於競選看板違反法規的視而不見,也希望能夠讓更多選舉花費被攤在陽光下檢驗;台灣的民主不成熟,從大家對於競選活動的寬容就可以看出來,這些細節在許多民主國家都要完整申報與公開,甚至像日本會用極高標準去限縮宣傳管道,讓市容不至於因為競選活動被破壞。

除了呼籲大家繼續幫忙拍下新的看板照片,也希望這些資料可以作為未來法規研議參考,讓更多陽光可以照進台灣的政治環境!

評論

積非成是的緊急備用電力設施

這是核一廠內的 “緊急備用電力設施” ,這個柴油發電機,主要用在電廠發電機組失效時的緊急供電,為的是在失去電力的情況下可以短暫恢復供電,讓廠區人員能夠開啟相關設備做緊急應變;日本福島核災就是在電廠失去電力時,這樣的緊急供電設施也同時故障,才讓災害一發不可收拾。

因為這樣的發電機關乎緊急應變,所以我們的環保法規才給予一個例外,讓電廠在沒有許可證的情況下依然可以操作,這是為了避免更大的災害發生;但民進黨政府正大光明的鑽這個法規漏洞,把除役的發電機組也歸類為緊急備用電力設施,變成一台台備援的發電機組,在缺電發生時大膽開起來救援,根本失去了過去定義的緊急情況,也讓空污許可、生煤許可形同虛設,但環境部還跳出來護航說合法合規。

但是興達電廠偷開事件連這個漏洞都不是,因為 3號、4號 兩台燃煤機組根本還沒除役,台電怎麼可能把可以開一整年的機組拿來申請一年只開 720 小時,你會給一個員工一年薪水只要他做 720 小時嗎?這種邏輯死亡的事情,遇到民進黨政府就是要指鹿為馬,可憐的台電在去年 9 月到期前就持續遞件申請許可,到幾天前 5/23 第 3 次被駁回,表示 5/21 的發電就是違法進行,根本不適用緊急備用電力設施法規!

蔡英文時代就被監察院提出檢討的黑電,到了賴清德時代更放大膽的用,甚至違法都在所不惜,為的就是避免民進黨說不缺電的話被重重打臉;事實上會動用這些緊急機組就是缺電,更可怕的是,如果未來真的有嚴重災害發生,我們可能連緊急應變的能力都所剩無幾,將會眼睜睜看著更嚴重的災害發生。

非核家園的代價,除了你我的肺,還有更糟糕的潛在危機,民進黨把台灣帶到更危險的懸崖邊,需要你也大聲喊停,才能避免大家一起被民進黨拉下深淵!

評論

台南新營這個被命運捉弄的農地

從台南縣到縣市合併之後,這塊農地經歷了各種曲折的過程,但至今這個故事還在繼續,農地仍然無法順利耕作。

民國 57 年,當時的政府辦理農地重劃時發生疏失,誤將這塊不屬於重劃區的農地劃入,在地主不知情的情況下,這塊農地在 57 – 91 年之間成為了國有地;成為國有地期間,除了土地周遭被拿來開闢排水溝與道路,還發生了被第三人佔用的情況,在這塊農地上蓋起了兩間店面,當時的政府針對佔用人課徵房屋稅、營業稅,表示已經發現這個佔用情況,卻仍然默許佔用持續發生。

直到 89 年,地主持續陳情下政府才確認這是重劃過程的疏失,在 91 年將土地所有權歸還給地主,但農地上的違建卻沒有做任何處置,讓地主無法耕作。

在地主持續陳情下, 111 年市府才粗糙的將地上物拆除,但水泥地面甚至地下管線都沒有完整清除,這個農地依舊無法恢復正常耕作;這時候卻又收到政府來函,因為這些殘留物的存在被認定農地未作農業使用,所以要課徵地價稅,讓地主感到非常憤怒。

這塊農地到今天仍然無法恢復正常農用,但過程都明顯是來自政府的疏失,地主卻要為此持續奔走,看著各單位的皮球踢來踢去;接下來我會試著參與其中,希望讓這個不公不義的故事能夠順利落幕。

評論

台南鐵路地下化專案照顧住宅的各種特例

照片是照顧住宅開工前的畫面,基地方正、完全沒有建物,但這個案子是透過都市更新方式進行;如果依照監察院針對京華城的態度,法規沒有明文規定的就是不行,那麼照顧住宅的各種特例就突顯了各種雙重標準。

富立建設的和築真邦,基地面積 19069 平方公尺,總樓地板面積 102674.79 平方公尺,新聞討論的 536.4% 是這樣來的;雖然市府解釋這樣計算錯誤,但從來沒有把完整計算明細公諸於世,只說這個案子是合法的 210% 加上 50% 的都更獎勵,合法取得 315% 容積。

依據過去專案簡報,這個案子是透過都市更新條例第七條、第八條進行,採迅行劃定更新地區並訂定都市更新計畫方式進行;但是迅行劃定更新地區的三個條件都是針對房屋有立即危險存在的情況,而這個都市更新計畫卻是針對鐵路地下化拆遷,被拆除的房子大多並沒有緊急危險,危險的只是賴清德的選舉承諾。

和築真邦只有 61.83% 的樓地板面積是照顧住宅,38.17% 是建商自行銷售,但整個案子卻一體適用都市更新方式,一起拿到最高的 50% 容積獎勵;都市更新獎勵為的是補貼建商在土地整合過程衍生的成本,但這個案子的遊說過程是市府進行,賴清德甚至多次親自到拆遷戶溝通,成本由市府負擔,獎勵卻給建商。

公益與合理性其實各說各話,我只是想要回到源頭問問,為什麼京華城案沒有明文規定就不行,和築真邦則是叫做突破法規的典範?更別說和築真邦審議期間,富立建設陳聰徒還是『台南市都市更新及爭議處理審議委員會委員』,依據對待柯文哲的作法,台南鐵路地下化專案照顧住宅案什麼時候要搜索、羈押與展示 Excel Pay ?

評論

談數位韌性與政府數位服務巡航健檢工作

年前在立法院的預算討論中,數位韌性也是其中一個焦點,撇開政治攻防的考量,的確目前公開資訊不容易找到太多內容,我就說說自己所知道的部分,希望能夠讓大家多一點理解;前數發部長唐鳳找我跟幾位夥伴參與的工作,也就執行目前政府數位韌性政策之一,雖然並沒有被要求跟社會溝通,但經歷這次預算討論可以看出有需要做更多的科普工作。

數位韌性探討的面向很多,我參與的團隊聚焦在政府透過資訊系統提供服務的層面,參考了一些國際文獻與團隊成員各自在產業的經驗,我們產出了幾個共識

可用 × 易用 × 安全 × 好維運

可用的目標是讓資訊系統不會被打掛,意思是在尖峰情況下仍然能夠持續提供服務,因為政府機關透過網路提供服務後,不容易像櫃檯透過實體空間去限縮到訪的民眾數量,一些事件發生時,關鍵服務往往會承載數以百萬計的民眾湧入,造成服務回應緩慢或甚至中斷;如果政府能夠有無限的資源,追加預算基本上都可以解決問題,但現實是預算有限,因此需要檢驗資源投入的效率,運用資訊產業已經存在的技術去找到平衡點,讓政府數位服務能夠維持高可用性。

資訊系統在極端的情況發生時,操作的人往往會回到依賴直覺,這個時間點如果介面設計違反直覺就容易發生錯誤, 2001 年十字航空空難就是我們常常在舉的例子,因此資訊系統的韌性也需要考慮介面的易用性;雖然國內有在推行無障礙標章,但目前的範圍侷限在公開服務,一些政府內部資訊系統因此保留了早期違反直覺的介面設計,讓新手需要花大量時間進入狀況,短時間爆量的需求也讓很多操作失誤成為瓶頸,這個層面有許多亟待解決的問題。

多次發生的資安事件已經讓政府單位繃緊神經,環繞著資安已經安排了許多查核與防護機制,但這些安排大多聚焦在末端的使用環境,源頭的設計缺陷很難被修正,一旦安排的防護出現缺口,這些缺陷很快就會成為另一個讓政府難堪的新聞;只是政府機關內的資訊人力,待遇遠不如業界,導致有基本能力的人很快就被民間企業挖角,政府單位的資訊人力出現嚴重真空,讓源頭存在的設計缺陷持續出現在各種新的系統開發中。

一個資訊系統的累積維運成本遠大於開發,特別是像政府機關這樣動輒使用數十年的情況,是否好維運會帶來極大落差;但台灣政府機關的難處是,往往為了要滿足特定政治需求而變更設計或疊床架屋,短期目標完成後擾亂了長期維運安排,許多資訊系統仍然在等待預算重構,耗費許多人力在配合資訊系統不足,像是許多統計資料仍然是定期透過人力整理產出。

上面這些討論,資訊產業早已存在許多成熟的解決方案,只是公務人力的培養不容易趕上產業快速變化,預算也一直是高度缺乏的情況,讓許多資訊系統難以滿足新的期待;幸運的是,近年來除了商用解決方案,在開放原始碼領域也出現了許多進展,要想解決數位韌性衍生的技術問題,我們可以找到更多工具協助,在相對可以負擔的成本下達成目標。

但要改變並沒有那麼容易,因為大部分政府機關早已高度依賴廠商提供技術支援,而這些廠商在商業利益考量下不太容易開放式的選擇可用工具,這個情況下需要一個沒有利益衝突的顧問團隊協助,這也就是「政府數位服務巡航健檢」(下簡稱韌性巡航)工作的由來;有別於已經存在的資安稽核,我們在韌性巡航會從多個面向探討受檢的資訊系統,更多時候在尋求從源頭解決問題,提供機關更開放的選擇。

我們其實開始時設定了更宏大的目標,像是在特定基礎設施單點被飛彈摧毀時,數位服務仍然能夠在倖存的據點繼續運作,或甚至在極端的情況下讓服務可以異地重建等,只是這樣的目標對於大部分政府服務來說相當遙遠;所以實際執行韌性巡航工作的過程,我們大多聚焦在機關既有資源下找出最有可能推進的點,協助機關跨過資訊技術認知上的門檻,讓個別機關有機會階段性的安排資訊系統韌性提昇,逐步排除潛在的資訊問題。

政府數位服務發展的難處也就在於,一個維運良好的數位服務往往會讓民眾無感,這樣的無感會導致民意不願意支持相關預算,預算被刪減導致數位服務維運出現缺口,而因為這個缺口發生的負面事件,往往需要數倍的資源投入補救;預防勝於治療大家都同意,但現實是我們一直很難爭取資源投入這些預防工作,只能看著一次又一次重大事件發生,在檢討過程才去補上討論過的缺口。問題不是沒有早點說,而是早點說真的不太容易受到重視。

嚴格說,現有政府數位服務中,很多在上述探討的層面表現都糟透了;但政府機關組成極為龐大,很多問題無法一時半刻被修正,能夠促成改進的機制需要持續投入資源,這也就數位韌性工作的重要性。談的這些也不是新東西,政府數位服務早已落後業界幾個世代,但在資訊工作以外的世界存在更嚴重的認知落差,大概需要更多努力來避免惡性循環繼續下去,共勉之。

評論

翻轉消基會的翻轉「行人地獄」

消基會的訴求開頭就把行人地獄的矛頭指向「行人對於正確交通行為的認識不足」,但在新設行人庇護島出現的碰撞事故,基本上都是車輛駕駛人缺乏良好的用路習慣,因為正常的轉彎本來就不該穿越那個位置,這些碰撞事故說明了庇護島存在的必要性,需要改變的一直是積非成是的車輛用路習慣。

庇護島更醒目一點是好事,但很多撞上庇護島的事故是發生在視線良好的情況下,左轉車輛會撞上它大都是俗稱的「鬼切」,也就是急著在號誌變換過程加速穿越,很多時候連雙黃線都跨越了、行穿線也是斜切方式,但正常的駕駛行為應該是轉彎時放慢,在車輛與行穿線動向垂直後穿越,如果有這樣正確的駕駛習慣,根本沒有撞上庇護島的可能,但很可惜的,大量的庇護島發揮了預期效果。

行人當然也有交通安全責任,在行穿線上盯著手機走路是錯誤的;但行人的組成多元,行動緩慢的長輩、推著娃娃車的家庭或甚至是身體有各種不便的情況,這些人都該有能力可及的交通環境,台灣過去道路設計明顯忽略這些人的需求,眼前著眼在照顧行人的改變才是正確的方向,因為車輛用路人下了車也都是行人,行人也才是用路人的最大族群,車輛穿越效率不該是唯一目標。

歐美等先進國家更早就出現了反思,許多原本給車輛使用的空間逐步還給行人,因為公共空間是有限的,當空間無法持續擴大,我們需要思考的是如何運用有限的空間來服務更多的人,衝突持續發生就該把資源投入到大眾運輸與人行空間;事實上我們的經濟重心也開始從大量生產的效率追求,轉向環繞著體驗的服務產業,步行才是一個城市體驗的根本,日本京都就是在這個轉換過程最好的典範。

眼前對行人的偏心,事實上是長期對車輛用路人偏心造成的積非成是,期待消基會別只把焦點放在庇護島跟車輛的衝突上面,因為撞壞的車還有機會修復,缺乏庇護島保護的生命,有時候就再也沒有機會為自己發聲,成為那個大家已經麻痺、居高不下的交通事故死傷統計數字。

評論

台南市政府員工子女非營利幼兒園,爭點與期待

性別工作平等法第23條就要求僱用100位員工以上單位要設置托兒設施,台南市政府員工子女非營利幼兒園就是在這樣的背景下成立,以市府員工優先,有其他名額再公開招生;因為有市府委託,加上監管單位都在隔壁,而且各種市府活動第一時間都會想到跟這裡連結,大部分人都不會覺得虐兒案會在此發生,但,它就是發生了。

九月事件剛開始時,家長發現異狀要調閱監視畫面,幼兒園剛開始接受但後來拒絕,甚至園長還與家長有些情緒對話;每個人都會有情緒,但一般人會覺得幼兒園方所接受的專業訓練,就應該在這個時間點展現專業,協助家長紓解不信任帶來的情緒,也就是無論家長情緒都該配合他們安排調閱,直到彼此可以達成共識。

在幼兒園拒絕調閱後家長前往教育局申訴,申訴當下查扣監視器畫面,但過程是從一個、兩個到六個硬碟,如果家長沒有持續要求,園方甚至打算以只剩下一段影像回應,在取得硬碟後才確認,數十支監視器、十多天的影像都還在,這個隱瞞實情的舉動引發更大的不信任,也讓家長有更激烈的行動;激烈的行動引發爭議,但我也沒有把握,如果我是當事人是否還能保持冷靜。

教育局確實做出了裁罰,但即使當事人也只能知道一個老師被裁罰1萬元、園方被裁罰6千元,調查報告家長根本無從得知,特別是在調閱過程有看到其他孩子受到不當管教的片段,當事人很難接受這只是 “非屬情節重大之不當對待行為” ,因此要求教育局提供影像,但教育局以政府資訊公開法回絕;但教育局沒說的是,檔案法與行政程序法下當事人是有權取得影像副本,法規應該依據當事人權益從優解讀,但教育局堅持要當事人自行提出行政救濟,這是另一個讓人不解的地方。

當事人取得影像後公開,影像內容確實有許多不當對待的片段,幼兒園第一時間發出聲明否認與解釋其實跟大部分家長的認知有明顯落差;而當事人則是被教育局控告竊盜、洩密等罪名,甚至以兒少與個資保護為名要求網路平台下架影片,但影片內容關於孩子的部分早已模糊化處理。跟著當事人一起前往教育局時,他的確有比較大的動作,但跟上述提到對園長的期待一樣,一般人也會期待教育局本於專業處理爭議,但顯然情緒與恐懼還是大於專業表現,實際上並沒有發生肢體衝突。

議員質詢時常常播放受虐事件影片,但實際上根本沒有合法取得管道,為什麼未曾看到教育局控告議員?只因為當事人是一般民眾嗎?這種差別待遇大家看在眼裡。

更不用說,幼兒園教室內監視器長期放任沒有聲音、部分監視器畫面前方有阻礙物,這些都不是大家預期會在這間幼兒園發生的事情,但幼兒園的聲明都也證實這些畫面都是真的。

我不認為老師的過錯大到需要剝奪他們的工作權,但園方與教育局護短的行為會引發更大的不信任;如果園方、教育局都不願意投入時間自己全面審視手邊影像紀錄,就請組成事件委員會處理,讓自願的家長參與影像審視過程,找出所有爭議片段,在會議中共同討論處置作法,而不是只有口頭說會重啟調查,畢竟當事人都沒有收到重啟調查的通知,而已經公開的片段也並未在原始裁罰的範圍。

除此以外,園方應該主動修復所有監視設備、移除障礙物,甚至邀請家長一起確認是否存在死角,也該要要求老師不能把孩子帶到畫面的死角,以及提供更簡便的調閱程序;現在技術早就可以做到雲端備份與調閱,市府合作的幼兒園作為第一個示範點也理所當然,透過一切方式重建園方與家長間的信任關係,這才是我所期待看到的結果。

不得不再一次強調,市府提告陳情民眾真的很難看。

評論

從臺南市政府員工子女非營利幼兒園事件談監視器影像處理

今天(11/23)當事人公開了手邊的監視器影像,剪輯片段中教保員對孩子的確有過當的行為,而這些行為台南市教育局表示已經開罰過,但顯然兩邊的認知仍存在落差;但隨後教育局表示,針對影像的洩漏控訴當事人竊盜、妨害電腦使用、洩露電腦秘密罪,也就證實了這些影像的真實性。

這起事件從 9 月發生至今,最初家長是跟幼兒園申請調閱監視器影像,在看到有些不當行為後到教育局申訴,此時幼兒園已經不再接受家長調閱的申請;依據『高級中等以下學校暨教保服務機構監視錄影系統管理具體作法』與『臺南市政府教育局所屬高級中等以下學校監視錄影系統設置管理原則』,園方不應該拒絕家長的調閱。

隨後家長申訴到教育局,教育局前往查扣監視影像進行後續調查,其實在這個時間點教育局保管的監視影像就不再受限於上述規定,家長也有對教育局提出申請,但教育局一樣只提供調閱,而不願意讓家長複製或是側錄影像資料;依據『臺南市政府及所屬機關檔案申請應用注意事項』第 4 點,檔案應用准駁應依檔案法第 18 條、政府資訊公開法第 18 條、行政程序法第 46 條及其他法令之規定辦理,但教育局只依據政府資訊公開法就回絕了家長的申請,但事實上檔案法與行政程序法都有核准的空間。

事實上許多議員在質詢時都會播放事件相關監視畫面,顯然上述規範並沒有這麼嚴苛,對於家長來說自然很難接受相關單位回絕申請,而拉高了事件的對立與衝突。

我的期待是幼兒園監視影像能夠全面上傳到雲端備份,遇到爭議時家長可以調閱與複製自己孩子所在班級的相關影像,畢竟數十支攝影機與十多天的影像紀錄並不是一時半刻可以完成調閱;遇到爭議片段就是班級老師與家長們約個時間共同討論,釐清爭議點與尋求共識,真的無法接受再尋求更多救濟程序甚至最後走到司法,這樣清楚的程序就可以避免彼此互相猜疑,讓各種事件衝突越演越烈。

評論

台南烏山台灣彌猴保護區的現況與困境

烏山台灣彌猴保護區位於台南南化區,其實不是個正式的保護區,只是過去台南縣政府時代補助在地居民每月數千元食物費用,讓居民餵食在地台灣彌猴因而有保護區的稱呼;在民國 107 年台灣彌猴從保育類動物除名,持續增加的數量也讓牠們跟在地居民的衝突日益升溫,因為這些台灣彌猴會啃食或破壞各種農作物,讓在地的陳情案件持續不斷。

在地的保育人士與居民之間也經常有意見上的衝突,保育人士認為居民與觀光客並未在限定的範圍進行餵食是導致台灣彌猴向外擴散的主因,而居民認為是保育人士持續餵食造成數量增長與擴散,兩邊經常為此產生爭論,進而讓原本平靜的山上經常需要呼叫在地警政單位、民意代表前來協調,急需找到一個新的平衡點。

依據野生動物保育法第 21 條規定,在地農民針對危害農林作物的台灣獼猴可以獵捕或宰殺,但在地居民已經與台灣獼猴建立情誼,大多不願直接傷害;東和里里長林志明表示,根本的解決方法是要控制烏山台灣彌猴的數量,參考流浪貓狗進行的 TNR 作法,他希望政府單位可以協助提供誘捕籠,透過獎勵金跟農民合作,定期誘捕一定數量的彌猴進行結紮後放回,讓台灣獼猴可以控制在一定的數量。

民眾黨南化區副主任李龍玄提到,小時候餵養台灣彌猴是需要把食物投到遠方牠們才會放下戒心靠近,現在則是只要拿著食物走出戶外牠們就會主動靠近甚至搶食,數量也相當驚人,真的需要相關單位關注,避免衝突持續擴大;江明宗在跟居民討論後認為,現有台灣彌猴數量已經讓鄰近區域多塊農地無法收成,政府可以協助整合這些農民發展體驗式觀光活動,讓在地經濟可以遠離跟台灣彌猴衝突處境,進而達成長期和平共存的目標。

評論

綠鬣蜥的答客問

  1. 為什麼要抓牠?
    今天抓綠鬣蜥是要讓孩子理解外來種的意義,也沒有預期這麼容易捕獲,就是帶孩子體驗的過程意外抓到,觀察完就原地放回。
  1. 違反動保法?
    其實動物保護法規範的是「犬、貓及其他人為飼養或管領之脊椎動物。」,綠鬣蜥應該是看野生動物保育法,該法第 21 條就有提到『野生動物有下列情形之一,得予以獵捕或宰殺,不受第十七條第一項、第十八條第一項及第十九條第一項各款規定之限制。』『二、危害農林作物、家禽、家畜或水產養殖者。』,而且綠鬣蜥並不是保育類野生動物,更是被列舉在『有害生態環境、人畜安全之虞之原非我國原生種陸域野生動物之種類』,對於農作物的危害已經持續傳出,理應可以合法獵捕。
  1. 可以換錢?
    這應該是針對專業獵人提供的補助,需經教育訓練通過後,報名加入地方政府移除團隊,才有資格以捕獲數量申請補助,一般民眾應該還沒辦法直接申請。
  1. 捕獲後如何處理?
    據說台南可以通報市府 1999 前來收取,但我聯絡後等了很久都沒有人跟我做後續聯繫,大概週末假日沒有這麼立即,可能得自行想辦法;但切記,雖然綠鬣蜥是應該要移除的物種,並不表示可以任意凌虐傷害,也不建議把處置過程公開在網路上,避免觸犯野生動物保育法。
  1. 如何改善綠鬣蜥氾濫問題?
    建議政府鬆綁限制,讓合格的獵人可以受理民眾委託進行移除,同時可以讓他們設置服務點收受民眾自行捕獲的綠鬣蜥,公私協力擴大移除能量,這樣才能避免綠鬣蜥造成的危害持續擴大。
評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