希望敦促行政院設置個人資料共通交換系統

各級政府機關基於公務會蒐集各種個人資料,但蒐集的項目經常有重複的情況,或是蒐集的資料在非蒐集目的使用時沒有明確的機制讓民眾進行稽核,像是本次武漢肺炎疫情就有許多目的外利用的情況發生,民眾端無法得知到底哪些機關取用了自己的資料,更遑論目的為何,擴張解釋了法規在簡短文字中提及的授權範圍

行政院應該指示建置個人資料共通交換系統,要求各級政府機關在基於公務需要蒐集或利用個人資料的情況全部放入系統,重複性的欄位透過交換系統取用為先,減少民眾重複填寫各種表單的情境;同時該系統應該完整記錄所有非原蒐集單位利用的情況以及目的外利用的逐次記錄,供民眾進行查閱。

該系統應該允許民眾活用公務機關所蒐集的資料,得以局部或全部授權給公務機關或非公務機關,民眾對於非目的外的利用,除了法規所授權的範圍外,得以隨時在系統中中止授權,利用機關也可以線上進行資料使用授權的申請,簡化各種資料交換與授權的繁文縟節。在交換系統之外,利用機關應該收到民眾中止授權的通知,同時在指定期限內移除自身所保留的副本原始資料且不得再利用,讓個人資料的保護不再淪為空談。

過去各級政府機關基於獨立運作考量不容易設置完整的系統提供民眾進行資料的授權與稽核,行政院應該出面進行協調,建置個人資料共通交換系統,讓台灣的個人資料保護可以隨著成熟的科技進入新的里程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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