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據新聞報導,基泰大直建案的監測單位在坍塌前 44 天就發現儀器數值超過警戒,月初也有提供正式的異常通報給施工單位,但這一切並未讓建設公司停止施工,直到坍塌發生;這種無視警告的作法不會只是初犯,其他縣市也有發生類似坍塌意外,現有的政府與法規把關作法顯然存在漏洞,解決方式就是落實社區知情權讓關心的民眾也能夠隨時查閱這個監測資料!
如同過去針對固定污染源管制衍生的 CEMS 政策,當廠商無法遵循法規的要求管好自己,政府就該透過法規介入參與監督,讓監測資料即時送交給政府託管;如果政府單位的託管仍然無法制止廠商持續違規,就該把監測資料完整開放,讓全民參與監督,確保這樣損害他人利益的行為可以被有效約束。
依據業內先進的討論,新加坡早已要求建築案的監測資料即時上傳雲端託管,事件發生不再需要像擠牙膏一樣等待廠商拼湊需要的資料,有效的監督自然可以確保各項工程品質;台灣的民生公共物聯網、運輸資料流通服務已經展示了政府有能力蒐集大量監測資料,各種建案對應的儀器監測數值門檻相對低很多,只要完成法規制定與授權,技術很快就能夠跟上腳步,進而讓民眾不再需要為了各種工程的進行擔心受怕。
社區知情權過去在許多議題被討論,科技的進步與成熟帶來了許多新的想像,期待政府與民意代表能夠跟上民眾期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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