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南的水域開放不該只有做半套

最近去虎頭埤划獨木舟,原本想要從露營區草皮直接下水,後來經過提醒只能夠從遊艇碼頭下水;實際到了遊艇碼頭,即使自備船隻與救生衣,下水也要收取每個小時 120 的費用,而且還要求只能夠在吊橋範圍內划船,大概只能使用 1/3 的範圍,對比南投日月潭能夠免費下水而且活動範圍寬廣的情況,感覺這裡的水域開放只有做半套。

虎頭埤本身已經有入園費,自備無動力浮具下水收取清潔費可以理解,但應該一次性收取且費用不該高於租用自行車才是;其次安全性問題,其實靜止水域划船的危險性極低,確認穿著救生衣並且自主管理即可,目前的管理單位也不太可能整個湖泊派駐救生員,本來就該由下水划船的遊客自行負責,這樣才有可能促進無動力船隻休閒活動的發展,只是下水拍照真的吸引不了人。

延伸到其他水域,台南還有烏山頭等地方禁止無動力船隻下水,應該要考慮收取清潔費的方式讓無動力船隻下水,讓更多人能夠在安全的水域中親近並且熟悉水上活動,一方面提昇民眾的水域安全常識,另一方面也可以培養愛護水域環境的觀念,這會比許多紙上談兵的宣講有效多了。台南運河也是一個例子,高雄愛河已經宣佈不需申請即可下水划船,台南運河條件相對優渥卻還是停留在事先申請的規定,該要比照高雄作法,「還河於民」!

政府的功用是把眾人需要的工作完成,而不是成為眾人的保母,不該把所有戶外活動傷亡視為政府的責任,進行高風險活動的人們就該自己負責;台灣是具有許多天然災害潛在發生可能的生活環境,一旦地震引發海嘯,就會考驗我們對於水域環境的求生技能,海島國家大量禁止水域活動本來就是明顯的矛盾,期待大家可以慢慢理解與改變,讓更多台灣人可以熟悉水、親近水並且愛護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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