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彙整: kiang

空氣中飄來臭味?一些可以幫助揪出來源的工具

這兩天在新營與鄰近區域出現明顯惡臭,後來環保局找到兩個地點露天堆放雞糞可能是主要來源;過程中跟當地的朋友聊了一些工具可以用來找出可能污染源,提供給大家參考。依據李宗翰議員提供的照片(*1),兩個地點如下:

  1. https://www.windy.com/23.260627/120.263593
  2. https://www.windy.com/23.302291/120.330916

在聞到異味的第一時間,可以透過 Windy(2) 確認與記錄當下位置的風向,如果能夠累積多個民眾通報就可以有效縮小檢索範圍;接著在可能方向透過 透明足跡(3) 去看看環保單位過去開罰記錄位置,搭配臭味的屬性可以找到一些潛在的對象。接著可以試著走出戶外,如果覺得周遭環境霧霧的,能見度並沒有很好,可以試著透過環保署空氣網(4)去看官方建置的國家測站與微型感測器,或是透過零時空污觀測網(5)去看看民間自行建置的空氣測站,這些都是偵測懸浮微粒為主,可以找出有一些明顯黑煙的來源。

跟朋友討論過程有聊到能否自己購買偵測臭味的設備,主要的問題是這類設備價格不便宜,而且也需要相關專業知識解讀數據,對於一般民眾來說門檻比較高;環保署有嘗試在既有的微型感測器加入揮發性有機物( VOCs )的偵測,數據只有各地環保局能夠看到,這或許是近來環保單位能夠更快找到污染源的原因之一,期待未來實驗成功後能夠開放資料讓關心的朋友可以有個依據。

空氣污染的防治其實需要很大的耐心,像是露天焚燒垃圾這類偶發性的事件,可能民眾通報到稽查人員前往現場的期間行為人早已經離開,台南幅員遼闊且市政預算並不充裕,不容易提高稽查的頻率;只是隨著科技的進步,許多環境感測設備成本下降後已經能夠輔助稽查工作進行,但最好的方式還是公民提昇自己能力,運用既有工具完整記錄環境變化過程,輔助稽查人員快速找到來源,這樣就可以讓我們的環境越來越好!

*1. 李宗翰議員提供的照片 – https://www.facebook.com/litsunghan/posts/991157851318427
*2. Windy – https://www.windy.com/
*3. 透明足跡 – https://thaubing.gcaa.org.tw/
*4. 環保署空氣網 – https://wot.epa.gov.tw/
*5. 零時空污觀測網 – https://airmap.g0v.tw/

自動駕駛捷運系統的導入時機

照片在台中高鐵廁所中拍攝,大家對於這種自動沖水系統已經非常熟悉,這樣的系統只有一個紅外線感測器,發生誤判的頻率不低,只是因為沖水與否並不是相當嚴重的問題,真的發生了多按一個按鈕或是等待排班清潔人員處理即可,相信大部分人都可以接受這樣的安排;只是自動駕駛捷運系統情況複雜很多,整個系統可能涉及成千上萬個不同的感測元件,為的是在單一子系統出現錯誤時能夠由其他子系統彌補,確保整體不至於發生重大失誤,因為任何錯誤影響的可能是數百人的行程,或甚至生命安全。

有考過汽車駕照的朋友應該會有些概念,在考大客車駕照之前需要先持有 2 年以上的小客車駕照以及超過 6 個月的大貨車駕照,因為意外發生時大客車會影響比較多人,政府設計這樣的門檻不難理解;只是如果用同樣的標準去看自動駕駛技術,目前在小客車所發展的無人駕駛技術都還存在一些系統誤判造成的車禍,像是近期內嘉義就發生了知名電動車沒有煞車就直接撞進車禍現場車輛的情況,當時應該就是在自動駕駛模式下,也許駕駛人睡著或是疏忽是主要原因,但也說明了既有技術存在盲點的疑慮。

自動駕駛技術的成熟指日可待,今年會有機會看到實驗性的自駕公車在台南的沙崙、南科運行,選擇交通流量相對低的區域進行實驗是一個好的開始;但一個還正在實驗的項目,不應該立刻就放入正式的捷運計畫中,這樣子是拿民眾的性命開玩笑!

在美國,加州車輛管理局針對自動駕駛技術設計了實驗計畫,大部分知名的自動駕駛技術發展廠商都有申請參與,主要測試個別自動駕駛技術解除自動駕駛的頻率,一般會發生解除就是遇到自動駕駛技術無法自動克服的例外情況,藉此檢驗個別自動駕駛技術的成熟度。在 2019 年的報告中,最積極投入測試的廠商 Waymo ,在一年內用 148 輛車測試了 234 萬公里,發生了 110 次的解除事件,平均 21274 公里發生一次。

在台灣,申請無人載具科技創新實驗的 6 個案子有 5 個是自駕巴士,總共只有 13 輛車,最長的單趟測試距離為 13.7 公里,全都是固定路線;即使 13 輛車都要投入最長路線測試,每台車至少要跑 1.3 萬趟才有機會累積超過 Waymo 在 2019 測試的里程,然後解除事件的頻率也應該低於 Waymo ,因為原則上固定路線的測試基準應該要高於非固定路線。

台灣也許有能力製造自動駕駛捷運系統,但要提供安全的自動駕駛捷運系統台灣還有非常遠的路要走;自動沖水系統發生失誤也許只是有礙觀瞻,但自動駕駛捷運系統出了問題可是關乎乘客生命安全,希望正式上路之前可以有更嚴謹的數據作為佐證,不要發生了事故才開始要回頭檢討。

從冠津粉紅行動聊台南的市場管理問題

冠津海鮮粥是台南知名的美食,也是我很愛光顧的一家店;今天開始他們舉辦了一個冠津粉紅行動,只要穿著粉紅色衣服去用餐,老闆就會贈送一盤小菜;當然,很多人可能以為這只是個促銷活動,其實背後是一個抗爭的故事。

冠津所在位置是台南市中西區康樂市場,大部分人會用舊有名稱沙卡里巴稱呼;它是公有零售市場,所有權屬於台南市政府,裡面的攤商按月支付租金,只是冠津並不是直接承租人,是跟所謂的二房東租用現有營業位置。依據零售市場管理條例第 10 條規定,其實公有市場攤位的承租人是不得轉租或分租給其他人,只是關於 “自行經營” 的認定存在很多解釋空間,因此台南市政府在 107 年 7 月 5 日又頒訂了 “臺南市公有零售市場攤鋪位自行經營認定要點” ,進一步要落實法規。

原有的市場攤位承租人為了避免攤位被市府收回,開始否認存在轉租行為,寄發存證信函要求冠津搬離;冠津則是表示有簽署正式租約,後續該承租人拒收房租後冠津也透過法院提存約定租金,維護自身權益。冠津粉紅行動就是希望更多人關注這個事件,讓過程中不合理的部份能夠被公開討論,尋求一個公平的解決之道。

冠津事件並不是唯一個案,台南市政府積極納管值得肯定,只是執行過程中應該保有救濟管道,並且透過公開、一致的標準來處理過渡時期問題;這個事件也突顯了市場管理工作缺乏足夠的透明度,公有市場應該要將租約摘要透過開放資料等方式提供所有民眾檢索,從源頭避免轉租等問題,維護公有資源的合理分配。

冠津粉紅行動 – https://www.facebook.com/events/282966069437886/

2022 議員選舉展望

陸續看到許多政黨在為 2022 選舉暖身,在跟朋友聊到這個議題時有個發想,如果用 2020 的政黨票去看 2022 的議員選舉會得到什麼結果?雖然只是一個簡單的想法,但光是整理資料就花了不少時間,今天勉強生出一個地圖來展示這個想法。

2022 議員選舉 – https://kiang.github.io/vote2022/

資料的整理是以 2020 的不分區政黨票為基礎,找到村里層級的得票資料,然後對應到 2018 議員選區進行得票數加總,取得總數後再除以該選區席次,得到一個票數門檻,然後再以這個票數門檻去看政黨得票情況產出 “預估政黨保證席次” ;地圖看到的配色是以 2018 得票最多的政黨代表,點選後除了上述計算資料,也可以看到 2018 當選人與 2020 政黨票明細資料。

簡單的說,如果 2020 的政黨票就是議員投票結果,點選個別選區看到的就是個別政黨能夠取得的席次。比較有趣的地方是時代力量與台灣民眾黨,分別可以取得 7 席與 24 席,選區如下

時代力量
新竹縣01,彰化縣01,新竹市01,嘉義市02,臺北市01,臺北市06,桃園市01

台灣民眾黨
新竹縣01,苗栗縣04,苗栗縣05,彰化縣01,南投縣01,雲林縣01,屏東縣01,
澎湖縣01,新竹市01,新竹市04,嘉義市01,嘉義市02,臺北市01,臺北市02,
臺北市03,臺北市04,臺北市05,臺北市06,新北市02,新北市03,新北市04,
新北市07,桃園市01,桃園市07

時代力量有勝算的選區跟台灣民眾黨重疊性很高,很可能這幾個區域對於兩大黨都有著相當程度的不滿;時代力量的選票相當集中,台灣民眾黨得票相對分散,但在很多區域卻可以跨過門檻。

當然,這樣的預估相當粗糙,兩年時間也可能存在非常大的轉變,做這個地圖只是希望更多朋友可以提早做功課,關心一下自己所在地的政治變化。

在台南,我只用依法報稅當作條件就嚇跑了大部分房東

我現在住在北區兩米巷的小透天,隨著孩子漸漸長大,使用車子的頻率提高,車子無法直接進出造成的困擾就越來越容易浮現;為了解決這個問題,我開始在找鄰近區域的房子想要租,主要的條件是車子能夠方便進出,找到理想的物件後我就試著問,能否依法申報租金收支?這個問題基本上嚇跑了所有我曾接觸的房東,有時候在現場提出這個需求就可以明顯感受到談話氣氛轉變,然後就是謝謝再聯絡。

在這樣的氣氛下,政府推出的租金補貼措施對於符合資格的家庭來說大部分是看得到、吃不到,進一步也影響包租代管政策的執行成效,現在上去網站看,北區只有 5 件可以選,更別說一直遙遙無期的公共住宅了。

當然,我不是相關政策的目標族群,但是台南的空屋率超過 10% ,北區在 107 年有 5603 間空屋(低度用電),理論上存在充裕的租屋供給來源;現實情況卻是這些空屋並沒有急著要租出去,因為持有成本低,房東寧可閒置也不願意租給想要依法報稅的房客,特有的惜租現象讓租屋族選擇非常有限,大多只能妥協配合不做租金支出的申報,實際租屋的民眾一直活在於政府統計數字之外。沒有合法的申報也就無法享有政府提供的福利措施,因此台南能夠申請租屋補貼的民眾連抽籤都不需要,申請就可以核准,這個數字離真實情況太遙遠。

市場機能失去效率的地方就需要政府介入,但台南長期以來只願意給蘿蔔不願意下棍子的風氣,讓各種措施成效都大打折扣,執行政策的單位還用低落的執行率宣稱台南沒有租屋需求,惡性循環的結果就是持續嚴峻的人口老化,許多企業找不到適合的勞動力選擇外移,企業無法落地帶動稅收也讓公共政策財務缺口擴大,最終連談好的捷運建設也要選擇負擔更低的方案進行。

其實眼前的僵局我沒有什麼好方法,但我想最能夠做的就是讓真實數字浮上檯面,政府只要簡單的資料比對就可以找到這些租屋族,鎖定符合台南發展條件的家庭持續追蹤與公開統計數字作為公共政策改善目標,定期檢討與公開資訊廣邀各界參與討論,這樣我們才有機會共同找出台南長期發展的出路。

外洩的個資不是來自畢業紀念冊,暗網流傳的版本也不只一種

美國 Cyble 公司提到取得一份來自戶政系統的外洩資料,檔案有 3.5 GB 且包含超過 2000 萬筆資料;在資訊圈的朋友已經有人取得類似檔案,但檔案大小為 2.3 GB ,裡面有 1607 萬筆資料,依據他的描述,這個檔案很久以前就取得,在暗網也至少出現過 3 個兜售類似資料的駭客,這 3 個版本從展示的圖片看起來一樣,只是沒有實際取得所有版本,所以不確定為什麼資料量與檔案大小差異會如此懸殊。

內政部長徐國勇表示資料應該來自畢業紀念冊,但我嘗試用身邊親友的資料檢索朋友提供的檔案,其中一筆正確記載了姓名、手機、身份證字號、生日與住址,雖然手機與住址是舊有資料,但基本上一字不差,一般畢業紀念冊很少記錄這麼詳實的資料;部份資料更可以進一步可以看到服務的公司、職稱,從資料的混亂情況應該可以排除直接來自戶政系統的可能,但這樣大量的資料很難想像跟政府資訊沒有存在間接的關聯。

從資料裡面看到的生日與年齡資料,猜測主要部份應該是在 2004-2005 間匯出,目前比較符合邏輯的來源是時報周刊報導提及的徵信社( https://www.ctwant.com/article/54083 ),報導提到該徵信社透過賄賂不肖員警、收買戶政或監理人員等手段蒐集這些資料,這樣才可以解釋為什麼資料的格式會這麼混亂,但數量卻如此龐大。

即使是十多年前的資料,取得資料的人如果用在非法行為上仍然具有相當的殺傷力,但我們一直看不到國家單位針對這份資料進行的影響評估與後續是否有積極作為來降低受影響民眾的潛在風險,只有消極的要求民眾不要去購買與流傳這份資料,這樣的態度恐怕才是眼前國家資訊安全最大的危機。

台南捷運採取單軌系統會優於自駕系統

宜宾智轨系统取自 wikipedia ,由 来斤小仓鼠吧 提供,採用 CC BY-SA 4.0 授權

採取自駕系統的最大好處就是技術的自有化,可以預見如果台南捷運真的採取自駕系統,會有機會帶動相關產業鏈進駐台南,進而在產值、就業等等發展帶來正面幫助;只是目前無人自駕技術還在發展階段,各國即使有在嘗試各種自駕巴士,選擇的路線大多是交通沒那麼繁忙的區域,雖然台南捷運高架是優先路權,接近全封閉場域,但將這樣的技術運用在人口密集區域仍然存在相當大的疑慮。

自駕系統對比原本規劃的單軌系統,成本會顯著降低,但是單軌系統所能夠提供的穩定度與舒適度,自駕系統應該會需要數十年的時間才有辦法趕上,台南捷運原本的目的在有效解決鬧區交通運輸問題,第一個採用自駕系統等同讓台南市民成為白老鼠,屆時台南捷運如果無法維持穩定服務,再便宜的方案都將因為投資利用率降低而面臨虧損,實驗路線應該另外闢設,而不是讓台南市民承擔這樣的風險。

交通部希望台南採用淡海輕軌系統,但該系統預期需要更大的量體與空間,對於台南原本就存在的道路狹窄問題無異是雪上加霜,除非選擇取消綠線規劃,讓輕軌運行於都會區外環道路,搭配提高市區公車班次來提供服務,否則過去多場說明會所達成的共識恐怕又要重新來過。

自駕系統使用的高架結構也許有機會在未來改為單軌使用,但這樣的改變往往需要數十年的時間,過去台南鐵路地下化就因為方案的變更引發民眾抗爭,導致規劃的時程不斷延後,希望決策者能夠三思。

如果資安即國安,就別再用香蕉般的待遇找人

用香蕉當作代價,找來的只會是猴子,如果說台灣政府的資安真有什麼關鍵可以扭轉現況,我想待遇與工作環境會是首要需要改善的;因為全世界都在搶資訊人才,沒辦法期待有多少人願意像唐鳳這樣子委屈自己到一個薪水比較差、工作條件又很糟的環境中工作,這是很現實的問題。

過去短暫待在政府部門期間,我沒有透過特殊工具就曾經成功取得全國性系統的管理者帳號權限,也曾在內部用的系統操作過程中發現可以取得其他人密碼的方式,基本上發現了都會通報給管理單位,但這些問題在軟體設計階段就已經存在,即使放了再多防火牆也沒辦法阻止資料外洩或更嚴重的資安問題,因為許多資訊系統的承辦人員並沒有對應的專業,更有許多單位的資安承辦人員形同虛設,畢竟如果簡單上個課就可以達到相當水平,大概也不會有層出不窮的資安問題了。

台灣的政府單位在資訊化程度已經是世界領先地位,各種政府部門之間經常有同樣的資訊系統需求,如果集合全國需求進行通用性系統的研發,就有機會運用新的設計一舉改變大量舊有系統的缺陷;同時許多應用領域已經可以找到成熟的開放原始碼應用,我們可以站在巨人的肩膀上去延伸,不一定每個需求都得從零開始,但健康的開發生態還是得拉回到政府體制內進行,長期倚賴標案外包進行開發工作,除了廠商本身只想追逐最低成本作法,也經常遇到換廠商被迫更換系統的問題,讓操作資訊系統的經驗累積付諸流水。

許多人都像吳怡農一樣建議成立專責單位,但正式資訊職系的公務員很多都離時下技術非常遙遠,如果沒辦法找到對的人參與其中,投入再多資源也很難發揮效果;美國也意識到沒辦法在既有公務體系找到合適的人協助,所以歐巴馬總統在任期間設置了「18F」單位,以接近業界水平的待遇與工作環境延攬適合的人才為政府服務,因為確實帶來了許多正面影響,現在這個單位已經成長到 120 個人左右的規模,跟美國的各級政府單位合作開發資訊系統。

隨著科技的進步,我們已經不太能夠想像活在一個沒有資訊系統的世界,但在萬物聯網以及人工智慧等等浪潮之下,資訊安全不再只是關起門來就能夠解決的課題,期待眼前陸續爆發的資安漏洞可以讓大家思考根本的解決之道,我的建議就是用對的待遇,找到對的人,然後把事情作對!

公司不能要求員工自費購買生產工具,別輕易簽署不平等契約

一位網友詢問自身的情況是否合理,他表示自己是某家宅配公司的員工,使用自己的機車配送公司貨物;最近公司頒布了新命令,要求員工必須「租用」公司的機車送貨,每個月會從薪水扣除 1800 元租金, 40 個月後再把這台機車過戶給他,等同要求他分期購買這台機車。甚至進一步威脅,如果無法配合公司政策購買新機車,原本正職的工作就會轉為兼職,影響自己原有的薪水。

就這個案例請教了在勞工單位服務的朋友,他回應就文字敘述的情況,可能有違反勞動法令之嫌,因為一般的僱傭關係(或說勞動契約)中,生產工具本來就是雇主所有,勞工是「純粹提供勞動力」的角色,員工沒有義務提供生產工具,更沒有義務配合公司把機車買下來。

朋友也舉例,美容業有讓員工簽契約變成「員工在店面裡,向店家租賃『一個位子與器具(也就是那個有鏡子的桌椅跟理髮用具)』,然後就變成租賃與承租關係,店家藉此想要擺脫勞動法令的適用」,當員工想要請產假時雇主強調兩者非僱傭關係而拒絕准假,最後這個案例還是判定兩者具有僱傭關係,而雇主需要支付員工產假期間的薪水。

提供生產工具本來就是雇主的當然義務,即使公司希望員工購買也該是你情我願的買賣契約,而不是以勞動條件的變動作為藉口要求員工配合購買,這一點也不合理。若員工不願意配合而被從原先的月薪全時工作改為部分工時,這就涉及勞動契約的變更,必須取得勞工同意,方才合法。勞動基準法第 14 條也有規定「雇主違反勞動契約或勞工法令,致有損害勞工權益之虞者」勞工得不經預告終止契約。

此外,倘若雇主在僱用員工時,即要求員工購買公司財物並收取保證金,會構成《就業服務法》第5條的違法情形,雇主對求職人或所僱用員工不得有扣留求職人或員工財物或收取保證金的情況。

朋友也提到,這樣的案例也突顯了加入工會組織的價值,透過工會可以進一步跟雇主協商合理的勞動條件,而不至於受制於雇主片面改變條件而影響自身權益。

他最後補充,勞動基準法第 22 條規定,約定好的工資應全額直接給付勞工,如果有變動也應該是雙方同意後為之,因此千萬不要簽下不利於自己的契約,在合理的範圍內積極爭取自己權益,同時做好各種蒐證工作,必要時可以尋求所在地政府的勞工單位協助,這樣子才能夠避免陷入惡性循環中。

希望敦促行政院設置個人資料共通交換系統

各級政府機關基於公務會蒐集各種個人資料,但蒐集的項目經常有重複的情況,或是蒐集的資料在非蒐集目的使用時沒有明確的機制讓民眾進行稽核,像是本次武漢肺炎疫情就有許多目的外利用的情況發生,民眾端無法得知到底哪些機關取用了自己的資料,更遑論目的為何,擴張解釋了法規在簡短文字中提及的授權範圍

行政院應該指示建置個人資料共通交換系統,要求各級政府機關在基於公務需要蒐集或利用個人資料的情況全部放入系統,重複性的欄位透過交換系統取用為先,減少民眾重複填寫各種表單的情境;同時該系統應該完整記錄所有非原蒐集單位利用的情況以及目的外利用的逐次記錄,供民眾進行查閱。

該系統應該允許民眾活用公務機關所蒐集的資料,得以局部或全部授權給公務機關或非公務機關,民眾對於非目的外的利用,除了法規所授權的範圍外,得以隨時在系統中中止授權,利用機關也可以線上進行資料使用授權的申請,簡化各種資料交換與授權的繁文縟節。在交換系統之外,利用機關應該收到民眾中止授權的通知,同時在指定期限內移除自身所保留的副本原始資料且不得再利用,讓個人資料的保護不再淪為空談。

過去各級政府機關基於獨立運作考量不容易設置完整的系統提供民眾進行資料的授權與稽核,行政院應該出面進行協調,建置個人資料共通交換系統,讓台灣的個人資料保護可以隨著成熟的科技進入新的里程碑。

Join 平台提案:
https://join.gov.tw/idea/detail/f42f369a-efaf-492a-bc83-83d6133b62f2

民眾黨光譜論壇提案:
https://forum.tpp.org.tw/issue/hfVSHXIBoIX2byOahtKJ