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個可以做的,就是讓個人運輸工具在市區變得更不方便,像是縮減車道、減少停車空間與加強違規取締等,這件事情只要能夠做到,民眾搭乘公車的意願會自然提昇,只是市長有沒有勇氣做這個選擇?
當然,每個政策都會需要配套,縮減車道與減少路邊停車格的同時,產生的新空間改為人行道,提昇公車加步行的用路人體驗;現況在搭公車下車後大多沒有友善的人行空間,走在路上必須跟汽機車搶道,甚至連人行道都被路邊的店家或是貪圖一時方便的汽機車給佔用,或多或少也降低了人們搭乘公車的意願。
而加強取締同時,增加的罰單收入可以用來提高公車班次,或甚至參考雙北跳蛙公車的作法,讓民眾直接參與臨時路線的開闢,當臨時路線累積運量達到一定標準時,就根據路線安排進行整體規劃,開闢正式的公車路線,這樣一來公車路線的運量自然會上升。
其次是準點率,現況準點率都是要求不能遲到,但最理想的作法應該是參考日本,公車在指定的時間之後才能離開特定站牌,也就是訂出一個細到分鐘的公車班表,所有公車一定只能夠在設定時間點之後離開站牌,提早到站時必須在站牌等待時間到才能夠發車,即使因為塞車造成延遲,只要民眾在指定班表時間到達站牌,就一定能夠搭到該班次的公車,這樣一來民眾就更能夠相信公車班表的時間而養成使用習慣。
再來就是公車司機本身的習慣,許多公車司機習慣在看到站牌沒有人揮手時就跳站不停,如果遇到突然有人揮手時才緊急切換車道停車,這除了造成其他用路人的安全,也讓想要搭乘公車的民眾覺得緊張,因為如果忘記舉手公車就開走了;一樣參考日本作法,只要站牌有安排公車班次,每個站就是該完全靜止後再開,這對於一些行動比較遲緩的長輩來說會提昇搭車意願,也可以避免道路上許多無法預期的狀況,因為大家會意識到,每台公車就是會在站牌停下,當用路習慣可以預期,產生的衝突自然也會跟著減少。
還有公車司機本身的狀態,過去經常在探討司機過勞問題,如果駕駛車輛的司機本身精神或是體力狀態就不好了,他所能夠提供的服務品質自然會打折;我們能否提供公車司機合理的班表安排,在塞車等例外狀況發生時能否有備用人力前往替換,讓公車司機在駕駛過程能夠提供穩定的服務品質,長期來說也是鼓勵民眾搭車的一個重點之一。
每個作法都會提高成本,我們該思考的是什麼叫合理作法,而不是一昧的只想要降低成本去犧牲各種細節;公眾運輸的成本某些程度上也應該轉嫁到個人運輸工具身上,因為使用公眾運輸可以減少能源的耗損以及污染的排放等,過去討論過的入城費或已經在實施的累進停車費率等都是應該被進一步落實的政策,因為都會區本來就相對擁擠,不應該在都會區還一直在思考個人運輸工具的方便性。
會有這一題的發想,是因為公共政策網路參與平台的台南專區已經開啟,在專區中交通局公開徵求大家意見去討論這個問題,我希望能夠藉此拋磚引玉,讓更多人願意一起討論。
網址: https://tainan.join.gov.tw/policies/detail/9bb546f6-ca54-4833-ad06-a52d6a74d0a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