月份彙整: 2014 年 8 月

台南新吉工業區之我見

計畫基地位置圖

圖片取自 http://web1.tainan.gov.tw/investintainan/CP/12827/index.aspx

新吉工業區剛通過環評,簡單的沿革如下:

  1. 84/8/19 第一次通過工業區環評
  2. 86年依據原「促進產業升級條例」完成編定,不過後續沒有投入開發造成閒置
  3. 101年台南市政府重啟環評,102/4/2 正式進入環評程序
  4. 102/5/22 要求補上環差分析重送, 102/9/12 環差分析送達
  5. 103/6/30 透過撥補永康與柳營兩工業區用水解決水源問題通過環評初審
  6. 103/8/5 完成 6/30 審查意見回覆與補件
  7. 103/8/27 通過環評,預計 107 年啟用

新吉工業區位於台南安南區與安定區交界處,全區皆徵收台糖建地,預計有122公頃,其中77公頃為產業用地、45公頃作為公共設施,如道路、汙水處理廠或滯洪池之用。

依據 獨立記者 朱淑娟報導 (102/12/24),環保團體的意見是

彰化聯盟理事吳麗慧表示,工業區原是台糖農地,不應引進污染產業。台灣水資源保育聯盟發言人陳椒華表示,內政部已劃設曾文溪口濕地為國際級重要濕地,如在中上游開發污染工業,廢水可能危害曾文溪口濕地及黑面琵鷺。”

相關單位回應:

“台南市副市長顏純左強調,新吉工業區排水是經過曾文溪排水到鹽水溪,沒有經過黑面琵鷺棲息地。台南市經濟發展局局長方進呈表示,工業區已排除污染性產業,未來工業區開發也注意不會影響周邊排水。”

目前用水問題已經解決而通過環評,朱淑娟最新的意見 提到 “這個工業區在台南市安南區,8月中旬一場大雨安南區水淹一片,這裏還能蓋工業區嗎?” ,我在 台南市政監督聯盟 與網友有些討論,透過這篇文章做些整理。

工業區投入開發後相信會有對應的措施去處理淹水問題,不過這也許得看過細部規劃才知道;新吉工業區原本就是道路旁的一塊地,並不是生態敏感地區。

水污染問題應該個案討論,而不是妖魔化所有的工業區開發,事實上一些容易造成污染的工廠反而不喜歡進駐工業區,因為工業區一般有著比較高的環境保護標準。看看那些蓋在農田旁的小工廠吧,因為缺乏法規監督,才是各種污染的主要來源。

如果就法規層面無法阻止新吉工業區重啟,該做的也許就是監督相關措施是否符合原始規劃(像是零排放部份)。

我反而希望能夠有相關法規把座落於農地旁的小工廠都集中到工業區統一管理,彰化就是很典型的例子,小型的電鍍工廠偷偷排放廢水,直接威脅到灌溉用水的集水區,這對居民是很直接的威脅。

龍燈設廠是一個曝光而遭到制止的例子,但許許多多沒有曝光的工廠還在污染著你我的環境。我說缺乏法規,是缺乏能夠有效避免污染的法規,畢竟現在各種環保法規需要配合大量的資源去監督才有辦法遏止污染,就像之前提過的 鹽水全利農工 ,過去台南縣政府因為提高現場堪驗頻率才有辦法減緩污染情形,在縣市合併後因為現場堪驗頻率降低而讓空氣污染的頻率提高。

台南市提供的新聞中可以看到 “農業局長許漢卿指出,100年度全台休耕土地面積有20萬公頃,其中台南市總耕地面積9萬1千公頃中,有13%為單期休耕地,13%雙期休耕。”,所以台南有 738 個新吉工業區這麼大的農地是處於休耕狀態,顯示有大面積的土地投入農業開發是不符成本的。

就我在 臺南市地方總預算探索系列二 整理的資料,”環境保護支出” 這個項目預算的確是停滯的,對比 “農業支出” 與 “工業支出” 的成長的確是如同提到的 “整個台南目前的城市發展治理的確是過度偏向開發” ;不過台南的預算一向是入不敷出,目前已經算是慢慢在變賣家產來填補預算缺口,在這個情況下相信大部分人都會先想盡辦法減少支出與增加財源,能夠符合法規已經是最低標準,要說能夠再多做些什麼,也許得等到收支平衡後吧。

現在的法規相較過去已經完備許多,我期待的是輔導小工廠進入工業區來接受較高標準的規範,而不是阻止工業區的形成造成小工廠林立的情況,因為縱使市府不做工業區發展,地方人民還是會需要生活,在農地缺少農作價值的情況下,勢必會慢慢被作為工廠使用,屆時造成的生態浩劫可能遠大於工業區設置造成的後果。

另外關於 環團提到的 VOCs 質疑 ,事實上 VOC 的來源很多,一般植物就有,前面提到的鹽水全利農工也會因為處理動物屍體產生,不過工業產生的一般應該會超過自然產生的,對健康的疑慮自然會大於原本雜草叢生的土地。

但擴大範圍來看,新吉工業區的 VOC 應該不會大於永康工業區,這是濃度與工廠密度問題,但還要看實際招商結果才知道。不知道有沒有人研究過都會區的 VOC 數值,或許比很多偏遠的工業區還糟吧。

會引進什麼產業還不知道,目前都是嘴巴說說而已,實際廠商進駐了才知道細節。但我上面說過了,工業區一般會有比較高的標準去規範,整體來說還是比小工廠林立於農業區好多了。

Re: [請益] 軟體人該不該去從政?

這是一篇在 ptt 軟體版的文章,透過自身經驗做個回覆

※ 引述《taiwinchen (Taiwin台灣勝利)》之銘言:
: 該不該去從政,這問題發表在軟體版我知道很奇怪,
: 但網路資訊業待久了,就當我問問題要不要換工作好了。
: 我的一些理念在這邊。
: http://www.taiwinchen.net/#!thought/mainPage
: 這也不算是政治文,因為我在問是否要換工作,也還沒有要參選。
: 如果大家覺得我的理念想法不ok,
: 國家社會不缺你,別去殘害其他人,我就好好待在網路資訊業。
: 當個好兒子、好員工、養家餬口就好。
: 就讓連勝文或柯P去拯救台北。
: 網路資訊業待久,就會想要盡量透明、資訊對稱、善用全民力量、
: 善用API讓更多人可以參與,做一些有用的東西出來服務人群。
: 而不是像一般民代一天到晚專門在綁樁,只去參加選民的婚喪喜氣。

感謝 TonyQ 的介紹,我來說說目前為止的心路歷程好了 😉

我 70 年次, 15 歲開始工作到今天,靠寫程式活了超過 10 年,算個軟體人

接觸群眾議題是從 g0v 開始的,過去只是偶爾關心,所以沒有任何政治基礎

兩年前從新北市移民台南,跟台南沒有任何地緣關係(唸書工作都在雙北),只是喜歡這個地方所以搬下來,也傻傻的認為應該從自己住的地方開始關心政治,所以就直接決定參與台南北區的議員選舉,也真的去申請了政治獻金帳戶

我給自己設定一個目標,政治獻金帳戶如果順利募集 20 萬,我就會真的登記參選,不過目前看起來這個目標還挺遙遠的(進度 3.35 / 20),當然這跟我投入程度有直接關係,因為我已經有老婆、小孩(兩夫妻自己帶),小孩身體不舒服的時候我的行程就亂了

就我目前看來,現有的政治圈子對軟體人來說是個沙漠,因為當自己強調理念、強調數據的同時,大部分民眾還是看外型、看聲勢與黨派等等非理性的特質,甚至台獨與口號般的政見在台南這個地方有不小的市場,但那些東西看起來跟地區議員的工作都很遙遠,甚至人們也習慣了口號喊出來能夠爽比較重要,因為沒人在意政見是否實現

我沒有準備任何預算去進行行銷,只有接近全職投入選舉相關工作;雖然說是選舉相關工作,其實客觀來說我努力的方向是錯誤的,因為我把自己的時間拿來看懂一個議員該做的事情,去研究市政府預算、去研究過去議案與政見的表現、也透過自己擅長的部份去深入一些在地的社會議題,我並沒有將時間放在融入這個地方,甚至我隔壁的鄰居到今天也應該還不知道我要選議員 😉

我抱持著一個想法,就做自己認為對的事情、對這個地方真正有價值的事情,因為這是我想要選擇從政的理由;不過現實情況是,沒有拿到入場券之前一切都是空談,但我就是這樣固執(白目)的一個人,所以還是用這樣的態度堅持中。

不過我過去在這個地方的經營確實不夠深入,甚至對政治議題的關心也是這兩年才開始,相較於一些現有政治人物經營數十年的基礎,我自然是微不足道。

今年有許多像你我一樣抱持著理想參與政治的年輕人,遇到的問題都類似,政治的經營本來就不是可以短期達成的目標,我想重點會在於,錯過了這次,我們這群年輕人是否還願意繼續長時間投入心力去經營這個難得發芽的苗,直到它茁壯。

另外,關心政治議題你會慢慢看到許多客觀上不難的議題,碰到了人性就變得異常棘手,因為許多人在意的不是問題有沒有被完美解決,而是他在這個事件失去了什麼、獲得了什麼,輕輕碰一下你就會被刺的體無完膚;許多的地方勢力是暗潮洶湧,你我都只是誤入森林的小白兔,他們通常不會跟你爭辯議題,因為你我還不值得他們費心去對抗。

寫程式真的輕鬆多了,因為 bug 都是一板一眼,只要單純從邏輯去思考如何解題;政治有時候往往是在比誰比較有能力操弄群眾情緒,因為情緒的變化才會讓一群人聚在一起形成力量,有這樣的力量才有辦法解決政治議題,專業這種東西被需要經常是議題有所突破之後才有價值。

不過既然站出來是期待看到改變,隨波逐流就不是選項了;我在過程的努力都盡可能公開、透明,讓任何人都能夠沿用、延續,希望這幾個月的努力有機會推動一點點點點的改變

雖然我主要是寫程式,但因為自由工作者的性質我還是得接觸業務工作,所以臉皮相對厚一點,有那麼一點勇氣直接去跟陌生人攀談;同時間出來的朋友大多沒有這樣的經驗,所以習慣群體行動,應該會有些不一樣的經驗可以分享,建議可以主動找他們聊聊 😉

回到你的問題,任何地方的政治都需要年輕人的投入,但投入的時間不會只有選舉這幾個月,可能是數年到數十年,熱血之餘也許可以思考看看,如何把戰線拉長,持續關注這方面議題,也適時站出來表態,讓政治真的有機會擺脫現有的泥沼。

交通部於101年11月27日針對南鐵地下化回覆全文

透過 立法院臨時提案系統查詢 可以查詢立法院議案關係文書,我以 “鐵路地下化” 作為關鍵字可以得知 101/10/30 立法委員許添財、陳亭妃等14人臨時提案有針對鐵路地下化當時民間的疑問送交行政院研議, 101/11/27 交通部完成評估後由行政院於 101/12/4 回覆,我將這個部份的公文轉存後透過程式與人工膳打處理後轉為文字,相信有助於大家了解這個案件的部份細節。

發文日期:中華民國101年11月27日
發文字號:交路(一)字第1018800172號

主旨:立法院第8屆第2會期第6次會議許委員添財等14人所提之臨時提案,有關臺南市鐵路地下化為古都再造蛻變成進步都會之重要工程,卻因路線變更迭遭質疑,擴大徵收致生民怨,……。緣現代化國際都市,鐵路地下化為趨勢,……,盼審慎因應,周全審議,營造中央、地方與住民三贏之局乙案,謹研處辦理情形說明資料如附件,敬請鑒核。

說明:
一、依據鈞院秘書長101年11月8日院臺交字第1010071081號函辦理。
二、本部已就旨揭臨時提案內容妥為研處,並責成本部鐵路改建工程局會同臺南市政府持續與民眾溝通,由兩單位共同組成「與民溝通小組」逐里拜訪里民,俾利早日達成共識:另本部依提案委員意見,將與臺南市政府及居民完成協調爭議後,始進行「臺南市區鐵路地下化計畫」主體工程。

正本:行政院
副本:臺南市政府、本部路政司、本部公共關係室、交通部臺灣鐵路管理局、交通部鐵路改建工程(均含附件)

立法院第8屆第2會期第6次會議許委員添財等14人臨時提案有關「臺南市區鐵路地下化計畫」議題,因路線變更迭遭質疑,盼審慎因應,周全審議案交通部督同鐵路改建工程局研處說明

議題一摘要、臺南市區鐵路地下化計畫「96年9月綜合規劃修正版」先於現有軌東側施作臨時軌,再於現有軌下方施作永久軌,最後拆除臨時軌。「98年S月綜合規劃」變更為「現有軌東側直接施作永久軌」,永久路線東移造成擴大徵收民地結果。

說明:
本計畫為考量減少拆除民房、降低市區交通衝擊、保護臺南古蹟車站及兼顧現行鐵路營運安全等前提下,經綜合評估後地下化工程路線,優先使用鐵路廊帶土地,不足部分再以徵收(撥用)緊鄰鐵路東側土地,而未採用先施作「臨時軌」切換營運路線後,再施作地下永久軌之二次施工方式,並可在計畫經費 293.6 億元額度,以及總計畫期程 7 年 8 個月內完成,即為最佳方案。

1. 臺南鐵路地下化計畫係原台灣省政府於84年間進行規劃,規劃期間提出先做臨時軌之施工方式(永久地下隧道以明挖覆蓋工法施作),係屬規劃階段評估方案之一,並未經行政院核定;後歷經十餘年,社會環境背景已大幅改變,如臺南火車站於87年被指定為國定古蹟影響鐵路定線即為一例,因此本部鐵工局於96年及97年間辦理價值工程,針對「先做臨時軌方案」、「潛盾隧道方案」、「在現有軌道東側直接施作地下隧道」等方案進行綜合評估,保留古蹟車站為考量工法之重要前提,依文化資產保存法第九十四條第一項第二款規定,毀損古蹟之全部、一部或其附屬設施,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科或併科新台幣二十萬元以上一百萬元以下罰金。

2. 經價工小組詳實檢討後,將可行性不高或是發展潛力不足的構想予以篩選剔除,從中選擇較具有可行性與發展性者,再做進一步評估,其中潛盾隧道方案因隧道上方覆土深度不足、用地徵收面積無法減少以及施工可能發生之沉陷量高於軌道容許沉陷量,易造成鐵路行車事故等原因先予剔除,最後以「先做臨時軌方案」與「在現有軌道東側直接施作地下隧道方案」在安全、用地、成本、工期、施工性及營蓮等評估因子考量下最具可行性,再由此兩方案逐項比較,評估結果如下:

「先做臨時軌方案」除保留現有9處平交道外尚需增加3處平交道、擴建2處地下道箱涵及鐵路橋樑則將縮減地下道及橋樑淨高,影響車輛使用,將使市區內 4 條東西向主要道路無法發揮應有功能,臨時軌佔用平行巷道後,不但阻斷民眾通行使用,東西向巷道在西端亦將成為無尾巷,時間約需7年,要改善此長時間交通阻礙,唯有再向臨時軌外側徵收(或徵用)約 6 公尺寬、 3 公里長用地做為施工期間之替代道路,如此一來,此方案必須額外增加徵收(或徵用)私有土地面積約 16,800 平方公尺,勢將成旅客使用上之不便;另經評估在古蹟車站下方進行地下站體開挖,無法確保安全,極易造成古蹟損毀,而無法補救,其所衍生之人員刑責及罰金,均非相關單位或個人所能承擔,故經價工小組決定捨棄不用,並建議採用「在現有軌道東側直接施作地下隧道方案」,其優點為對交通衝擊小、減少建物拆除面積、臺南古蹟車站安全保護無虞、工期短、經費省,本部鐵工局以此方案獲臺南市政府與本部臺鐵局支持後,依程序陳報行政院,並於98年9月9日經行政院核定。

3. 「徵用」土地係供臨時使用,依據前項規劃案核定內容,在現有軌道東側以明挖覆蓋工法施作地下隧道,依鐵路法第七條:「鐵路需用土地,得依土地法及有關法律規定徵收之」,故該地下隧道用地係以徵收方式辦理,並無徵用問題。

議題二摘要、地下隧道若以「明挖覆蓋工法」施工,則須於兩側施作約 7 公里長之連續壁,此舉恐將阻礙由東向西之地下水流,造成東側易淹水,西側因地下水不足而易崩陷之結果,「海安路地下街」即為明證。

說明:「明挖覆蓋工法」之地下連續壁經學術單位研析後,對地下水所產生的阻隔效應甚微,故不至於對鄰近建物造成影響。

1. 本部鐵工局於規劃設計初期即已考量「明挖覆蓋工法」地下連續壁對地下水文可能之影響,為求本案更加周延,該局於 99 年至 100 年間另委請國立成功大學進行「明挖覆蓋工程對地下水文及鄰近建物之影響研究」,研析結果顯示本工程連績壁對地下水位之影響,不論是上升量(約 0.64m)或下降量(約 0.69m)均遠低於乾溼季之地下水位變化量(約 1.6m),即連續壁對地下水所產生的阻隔效應甚微,故不至於對鄰近建物造成影響,亦不會造成東側易淹水,西側卻因地下水不足,容易崩裂或下陷之情形;另本工程將於地下隧道與橫交路口處敲除地表下 2.5 公尺範圍之連續壁,以提高隧道兩側地下水之流通。

2. 有關海安路地下街工程案例,據瞭解該工程是地下街的工程,而本局辦理的是鐵路地下化工程,且海安路位處昔日臺江內海海埔地範圍,而臺南鐵路地下化工程則多位於東側地勢較高之臺南台地上,故在工程特性、地理位置、地質條件及地下水文上均會有所不同,另據瞭解臺南市政府前已對海安路地下街工程完成結構補強作業。

議題三摘要、民眾建議以「林森路」廊帶進行鐵路地下化,遷移臺南古蹟車站、新車站設於現有公園,地下化工程不影響現有鐵路且可減少拆遷民房。

說明:民眾建議以林森路作為部份鐵路地下化改線用地、遷移臺南古蹟車站等替代方案,經評估因偏離核定路線、涉及臺南車站廢站及南北銜接段將拆除更多民房等重大因素,故並不可行。

1. 本部鐵工局已請專業顧問公司依鐵路規章規定進行初步路線佈設,由於地下化路段兩端仍需銜接現有鐵路,鐵路由地面轉換至地下(引道段)除有坡度限制,亦因覆土深度不足,仍須以明挖覆蓋工法詩作,故在開元路、林森路口以北部份及林森路、東門路口以南部份,勢將拆除大量民防;可施作潛盾隧道之路段為開元路、林森路口至林森通勤站之間(需配合施作潛盾工作井),經套疊空照圖後,研判南、北銜接段所影響之房屋,包含數棟大樓與公寓。

2. 經初步評估因路線偏移核定路線,且涉及臺南車站廢站等重大政策變更,且因鐵路路線有曲度、坡度等限制,若依民眾建議路線,以拆除房屋面積而論,恐多於核定計畫,故本案並不可行。

議題四摘要、臺南市政府應邀請專家顧問進行最佳化方案之研究評估,並將研究過程予以公開透明並向陳情民眾及社會大中說明。

說明: 據悉臺南市政府將於近期舉辦「臺南市區鐵路地下化計畫專家學者工程技術論壇」,檢視本計畫規劃階段對方案評估選定之考量因素及工程技術研討。

臺南市政府於101年10月26日舉辦「臺南市區鐵路地下化計畫」座談會,邀請民眾及本部鐵工局參加,賴市長清德於會中表示,將於近期舉辦「臺南市區鐵路地下化計畫專家學者工程技術論壇」,邀請臺南地區大學之專家學者,檢視本計畫規劃階段對方案評估選定之考量因素及工程技術研討,另民眾代表及其所推舉之專家學者亦可參與討論。

議題五摘要、潛盾法,能減少交通衝擊、施工迅速且較無環境污染,對鐵路兩側居民影響較小,國內外已有成功案例,宜再通盤考量採用潛盾法之可能性。

說明:為維護現有地面鐵路營運安全,經審慎評估後,地下隧道工法決定採「明挖覆蓋工法」而不採「潛盾工法」,另規劃階段各建議方案之工法亦皆為「明挖覆蓋工法」。

1. 在都會區施做地下隧道,對於隧道工程施工法之選擇,須視工程特性及工址條件而定,以大眾所熟悉之臺北及高雄捷運而言,除車站採用明挖覆蓋工法外,站間隧道幾乎均採用潛盾工法;而鐵路地下化工程,在臺北已完工使用之20餘公里隧道及高雄正施工之隧道,卻採用不同工法,主要原因有以下幾項:

(1)開挖深度不同。
(2)隧道孔徑不同(因逃生、消防、通風、電力系統均不同)。
(3)鐵路地下化工程在既有鐵路旁施工,捷運大多在道路下施工。
(4)鐵路軌道與公路路面之容許沉陷不同。
(5)鐵路車站較長、較寬。

潛盾工法與明挖覆蓋工法之特性比較:
(1)潛盾隧道須在路線兩端開挖「出發井」及「到達井」各一座(在公路上,可利用車道改道配合施工;鐵路則須長路段改線後方可施作)。
(2)潛盾隧道上方須有 1~1.5D 之覆土(D為隧道直徑)。
(3)明挖覆蓋工法先在隧道兩側施作地下連續壁,再進行開挖。
(4)潛盾隧道與明挖覆蓋隧道(或站區)介面最易產生災變。
(5)潛盾隧道施工可能發生之地表沉陷略大於明挖覆蓋隧道。

2. 鐵路地下化工程皆為「緊鄰」營運中的鐵路施工,不同於捷運工程大多在市區道路下方施工,為了確保維持鐵路正常營運,讓火車以百餘公里時速安全行駛,軌道之容許差異沉陷量必須控制在 5mm 以內(即 0.5 公分),其標準遠高於市區道路容許差異沉陷量 50mm (即 5 公分)以內,如果採「潛盾工法」,因無地下連續壁對兩側地層作阻隔保護,若於營運中鐵路之下方或側邊以「潛盾工法」施工,對上方或緊鄰的現行軌道與行駛火車有極大的風險,極可能因應變不及而造成列車出軌事故或路線中斷,故鐵工局近三十年來,在臺北及高雄地區所辦理之鐵路地下化工程,皆採用安全性較高的「明挖覆蓋工法」。

3. 臺南鐵路地下化範圍約 8.23 公里,隧道上方覆土深度由引道段(0公尺)到隧道最深處(約 9 公尺),深度均不符潛盾隧道施工安全所需(潛盾至少需 13.5 公尺),尤其要在鐵路行車路線下方施做潛盾隧道,出發井及到達井皆無法施做,因此無論採用潛盾工法或明挖覆蓋工法,鐵路地下化隧道都必須在既有鐵路旁施做,現有鐵路用地不足,則依鐵路法第七條:「鐵路需用土地,得依土地法及有關法律規定徵收之」,故無論採用工法為何,仍必須徵收土地以進行施工。

4. 有關「潛盾工法」可否用於砂質地層問題,本部鐵工局於歷次說明會中並未指稱「潛盾工法」絕對不能用於砂質地層,而是臺南地區地質經鑽探調查結果主要為砂質地層,若地下隧道施工發生地層坍塌意外時,砂質地層之沉陷速度較黏土地層來得快(砂質地層較無凝聚力),故地質條件是考量項目之一,但最重要的因素係前面所述,須維持地面鐵路列車正常而安全的行駛。

5. 本部鐵工局一開始的立場並不排斥潛盾隧道,該局規劃階段於98年6月舉辦「臺南計畫」公聽會時,曾向與會民眾表示:「有關施工可考慮用『潛盾工法』部分,本計畫規劃採『明挖覆蓋工法』,待計畫俸核後,細部設計時會妥為考量。」,故於 99 年 5 月委託台灣世曦公司進行設計作業,曾針對臺南鐵路地下化隧道就採「明挖覆蓋工法」或「潛盾工法」進行審慎且客觀之評估檢討,在全面考量後,因無法減少用地徵收及在前述工程風險管理方面,「明挖覆蓋工法」優於「潛盾工法」,故於 99 年 10 月確定採用「明挖覆蓋工法」;至於民眾陳情引述媒體報導99年8月2日本部鐵工局許局長表示「鐵工局有意引進最新式的雙孔潛盾開挖法」乙節,因當時尚於工法評估階段,對於臺灣首次用於桃園機場捷運工程之「雙圓潛盾工法」有相當高之興趣,許局長要求鐵工局人員切莫一味墨守成規,對於新工法當有嘗試意願,局部路段可研究採用,惟經進一步瞭解分析,本工法在維持地面鐵路沉陷量控制方面不如「明挖覆蓋工法」安全,故最終未予採行。

議題六摘要、地下化路線將徵收大量東側民房土地,恐有炒作地皮之疑慮,應採「潛盾法」於現有軌下方施作永久軌之方案。

說明:本計畫不採用「潛盾法」之緣由如議題五說明;另據臺南市政府規劃,未來地下隧道上方之土地將與現有鐵路廊帶土地結台,成為市區之主要公園道,並不會作為商業開發之用。

1. 地下化工程用地範圍除站區及部分鐵路設施設置需要較寬外,其餘路段標準寬度為16.3公尺,鐵路路權線劃定皆以隧道設置之最小需求為原則,而非以鐵路地下化後之地面使用作為考量,故地下化完工後其上方之騰空土地,覆土深度僅約7至9公尺,除必要之車站站體、通風口、緊急出口、抽水機房等鐵路設施外,基於隧道結構及鐵路行車安全考量,以及該範圍用地係以一般徵收方式取得,故無法以「設定地上權」方式提供進行開發建築使用。

2. 臺南市政府考量為解決必要之交通需求並避免該騰空廊帶荒置或低度利用,致衍生公共安全及衛生問題,未來都市計畫除引道及站區外,主要規劃為公園道(公園兼道路)使用,未來合併現行鐵路用地,將成為市區之主要公園道,可紓解市區南北向道路交通壅塞問題並提昇地區環境及景觀品質,故日後新、舊鐵路騰空廊帶只作為公園綠帶、道路、人行空間及鐵路設施等公共設施使用,並不會作為商業開發之用。

台南鐵路地下化的思辨

Railway_across_Tainan

圖片來自 Koika ( http://upload.wikimedia.org/wikipedia/commons/0/07/Railway_across_Tainan.JPG )

先列舉我在這個事件上實際參與的部份:

其他大多是閱讀與搜尋網路上的資訊與影片,不算是全盤了解,但關心程度應該比一般人多一些。

其實目前看起來無論是市府或自救會,並沒有任何的一方有所謂完美的表現,不過民眾在這種重大建設議題上面本來就是弱勢,我很訝異議會在雙方的溝通上面參與度竟然是如此的低落。

最新的事件是 8/23 自救會前往安置住宅建案樣品屋前抗議,環境報導獨立記者 朱淑娟 在臉書上發表了一些心得

朱淑娟 - 台南市政府為了「安置」鐵路東移的被拆遷戶 還沒完成程序,應該不能稱拆遷戶 ,... (1)

我針對這些心得做了以下回應:

  1. 就都市計畫來說,那個地方未來的確預期會很熱鬧,但應該至少是 10 年後的事情。不過相較於地下化工程進行期間的各種干擾,加上少了鐵路的噪音,生活品質應該是有所提昇的。
  2. 30坪房子對應的土地應該不到 20 坪,回算徵收價格應該是一坪土地接近 14~15 萬,以現在的市價計算的確是如此。 280 / 10.5 大約是 26~27 坪, 26 * 0.6 = 15.6 ,生活空間的確不足;但新房子的市售價預期一坪有機會超過 20 萬, 20 * 26 = 520 ,如果覺得該地不方便,將新房子轉手加上市府提供的容積移轉轉售出去應該會得到一筆資金去添購理想的房子,雖然還是遠不如一些人提到的一坪 90 萬。當然,還是希望有人能夠公佈更詳實的細節,這樣子可以有更完整的資訊可以參考。
  3. 土地應該是透過「南台南站副都心區段徵收案」由台糖轉移給市府,專案分兩期476戶,除了 300 餘戶以拆遷戶優先保留外,其他自然是以市價出售,畢竟賠錢的生意沒人做吧?
  4. 目前看來只能說是相對優渥的拆遷補償方案,但不會有任何一個決定是所有人滿意的

這個回應同時也轉發到 台南市政監督聯盟 的相關討論,後續引發了一些回應。

徐教授回應:

  1. 我自己教都市計畫多年,都不敢這麼講了,請問,你的10年是怎麼來的?尤其「生活品質」是相當主觀的,你憑什麼幫他們做決定呢?
  2. 房子的價值就僅是市場的價格嗎?你的市場的價格又是怎麼來的?為什麼要他們搬家,然後再轉售呢?你是憑什麼說「應該會得到一筆資金去添購理想的房子」?你以為擁有一間「理想的房子」是那麼簡單的事情嗎?你知道他們現在位於鐵路旁的「理想的房子」是怎麼建造的嗎?然後,再回到前面根本的問題,你又是憑什麼幫他們做決定呢?
  3. 當土地徵收的必備要件都欠缺時,憑什麼談補償呢?你又憑什麼要求他們接受「相對優渥的拆遷補償方案」呢?他們有犯罪嗎?他們為何要接受國家這樣不公平的對待?我國土地徵收制度很爛,一般徵收更差,多一個房屋可以選購,就表示「相對優渥」嗎?你要否理解一下真正的民主國家的「相對優渥補償方案」?
  4. 我很希望你不是我認識的那一位明宗!

針對徐教授的質疑我是這麼回應的:

  1. 10 年的數字是預估鐵路地下化可能完成的時間,該地鄰接東區繁華地帶,在南台南副都心規劃之中,預期會有大型體育文化會展空間,生活品質一般也只能就客觀條件討論;再者以自救會訴求,鐵路地下化完成後歸還土地,「生活品質」的主觀認定也會跟著改變。
  2. 我想如果自救會堅持不配合,堅持所有房舍不准拆除,那麼才有辦法維持原有「理想的房子」。如果原有房子都拆除了,取得還回的土地與搬遷到新的地方基本上都是從新開始。
  3. 我的評論只說相對優渥,並未要求他們接受;相對優渥的基準也只是針對國內其他徵收案,包括現有鐵軌上方陸橋搭建時的拆遷戶。當然,我的想法是,如果不接受就勇於承受歷史評價,直接要求連房子都不準拆、鐵軌就繼續放在那裡,這樣子才有辦法維持你所謂「理想的房子」。
  4. 我的想法很簡單,把所有資訊攤在陽光下,有幾分證據、說幾分話;要講情感就不需要談改變,因為改變後的情感在發生之前都是沒有根據的爭論

吳先生也提出了下面質疑:

  1. 不曉得你一坪徵收價格 14-15 萬的價格是哪裡來的?
  2. 這是歸仁的實況~ http://www.cdns.com.tw/20140812/news/nsxw/U91005002014081119311216.htm
    邱靜玉指出,亞航街要被徵收的住家有八戶,鐵工局第一次召開的協議價購,要依市價土地一坪約六萬元,地上物一坪約六萬元徵收,但該徵收價格和附近的建案價格有極大落差,住戶都不同意。
  3. 此外,居住權是人權的基本保障,這跟本不需要引起共鳴~

針對吳先生的質疑我是這樣回應的:

  1. 以一般建地回推, 20 坪土地約可以蓋 20 * 0.6 * 3 = 36 坪的房子,所以文中提到30坪房子可以回推土地應該小於 20 坪,20 坪的土地取得 280 萬補償, 280 / 20 = 14 。如果用 “市價土地一坪約六萬元,地上物一坪約六萬元徵收” 來計算上述例子, 20 * 6 + 30 * 6 = 300 , 300 / 20 = 15 應該是接近市價的。一般透天厝都是以地坪去計算單價,但前提是地上物有合法登記,早期有許多房屋為了躲避稅賦而沒有合法登記,這時候自然就無法獲得預期補償,所以有些住戶抗議希望違建也納入補償範圍,但這相信很難獲得認同。
  2. 目前都還沒有實際住戶收到的所有通知細節,如果有相關數字應該可以進一步精算

後續吳先生回應:

  1. 「自救會追逐個人最大利益這個基礎?」不曉得你這個資訊從何而來?
  2. 我親自去訪問幾位沿線居民,令我印象最深刻有兩個人,一位住在透天厝、另外一位只是住在一般的平房。當我問說如果今天的價碼是補償兩千萬、甚至五千萬時,他們接不接受?
  3. 第一位跟我說,不管多少錢,他都不會賣給政府;第二位更有趣,他也一樣不要,此外他還加了一句話:不是自己賺來的錢,不會懂得珍惜……
  4. 如果大多數人你所了解的資訊都是第二手資料,你是否應該懷疑報導本身是否存有偏見?

我回答:

  1. 那你訪問的兩位應該沒有參與自救會,因為我的資訊是從自救會來的,不過不排除有多個不同的自救會存在

吳先生再問:

  1. 錯了,自救會的活動他們都有在參與~

我再回問:

  1. 所以自救會的訴求他們也認同?自救會的訴求是房子可以拆,土地徵用後歸還,跟 “不管多少錢,他都不會賣給政府” 的概念存在著衝突,還是我誤會了什麼?

吳先生回覆:

  1. 他們當然也希望是不用拆房子,可是因為不想背負「阻礙城市發展」的惡名,所以「土地徵用後歸還」是不得已的選擇……
  2. 我看江明宗你本人,對於自教會的狀況近乎一無所知吧?如果你真的想關心這個議題,勸你還是實際來沿線走幾次。至少開元路上的朝南宮是一定要去的,我去年去拜訪那間廟時,還看到賴清德的匾額掛在牆上,結果送匾額的人竟然要來拆廟,這還真是最大的諷刺……
  3. 附帶一提:我認識幾位熟悉台南媒體生態的長輩,他們都異口同聲的告訴我,無論是地方版或是全國版,市府的負面新聞幾乎都不會出現。至於原因,在公開的地方還是不要說太多好了~

最後針對吳先生的質疑,我是把上述對徐教授的回應也貼過來,然後補上

  1. 我實際跟自救會成員討論過
  2. 如果拆房子的立場都動搖了,要如何讓人相信徵用是 “不想背負「阻礙城市發展」的惡名”,更何況接受徵收相較於徵用對於台南市的發展幫助更大,用這個理由只會讓自己更站不住腳。

針對陌先生的質疑我是這樣回應的:

  1. 首先,我並沒有覺得爭取應得利益這件事情有什麼對錯可言,只是就我看過的資訊評論,許多人無法認同自救會的原因,主要是追逐個人最大利益這個基礎,畢竟相較過去許多發生過的徵收案件,地下化拆遷的補償是最多的。如果自救會的立場是拒絕拆遷,強調老屋情感,那麼相信輿論支持的力量會更大些。
  2. 我會覺得,主事者本來就應該花時間妥善溝通,目前這種打帶跑的作法不值得讚揚,只能說相較於其他發生過的粗暴案例,台南市的處理方式有著相對高的輿論評價;而自救會刻意將台南市的處理與那些粗暴案例並列只會適得其反,更別說列舉了許多缺乏根據的指控,都一再造成民眾的反感。
  3. 至於誰來犧牲這件事情,如果沒有人願意犧牲,我是贊同就此中止鐵路地下化的;自救會目前爭取的徵用土地後原軌施做,國內唯一專業的機構就是鐵工局,除非有國際機構願意出來打臉,否則還真的很難用這樣子粗略的規劃去推翻鐵工局設計,因為鐵工局只要搬出一個 “安全第一” 大概就沒辦法有相對的證據去對抗。
  4. 當然,這也是一般民眾很難與公務機關抗衡的原因,理論上這個缺口應該是市議會去補上,但看起來並沒有現任議員願意深入這個議題來挑戰輿論的風險。

為了避免討論因為文章的刪減失去前後脈落,把兩邊的討論製作了兩個螢幕畫面擷取記錄。

朱淑娟 臉書討論記錄台南市政監督聯盟討論記錄

雖然上述的討論大多在質疑自救會的立場,但事實上市府的對外發言與作法也有可議之處:

  1. 雖然訪視率已經達到 94% ,但訪視率並不代表同意率,因此並不是 94% 同意,但是並未對外公佈這個實際比例,衍生諸多揣測與誤解。
  2. 召開的工程技術論壇號稱是審議式民主,但論壇對於發言有諸多限制,加上事後決定繼續維持原案進行前並未做一些疑點的客觀研究與提出研究報告,大部分決策的基礎還是依照鐵工局提供的意見或個人判斷,讓論壇的意義大打折扣。
  3. 市府在溝通的過程同時安排了屬於滿足專案進度的內容,而不是靜待爭議解決才重啟進度,加上相關媒體的鋪陳的確有大玩兩手策略的味道
  4. 這個重大工程的規劃,相關民眾的參與程度確實不足,縱使過去並沒有參與度明顯更高的重大工程案例,在民主社會這都是需要被質疑的

至於議會,這不會是個別區域議員的責任,基本上如此重大的公共建設,議會應該全面動員,甚至運用議會的資源去找到國際第三方公正單位來進行相關研究,以抗衡國內只有鐵工局具有相關技術背景而形成的一言堂情況;縱使結論一致,也能夠解除部份民眾心中的疑惑。退萬步言,議會或議員在各種溝通的參與度明顯不足,變成自救會需要憑自己的力量去跟政府抗衡,這是非常不合理的。

細談鹽水全利農工空氣污染事件

Screenshot from 2014-08-23 21:31:12

鹽水全利農工全名 “全利農工企業有限公司” ,是國內僅存的五家化製廠之一,在台南也只有這麼一家;化製廠的主要業務就是從各種來源蒐集廢棄的動物屍體,透過各種方式將這些屍體轉製為肉骨粉與油脂,油脂的部份因為品質不佳加上進口油脂價格低廉而長期滯銷,所以肉骨粉應該是主要的收入來源。基本上這個行業算是收拾善後的良心事業,一方面願意碰觸動物屍體的人不多,另一方面畜牧、養殖業本來就會有偶發事件需要處理大量動物屍體,少了化製廠的角色可能會造成一些上游業者無法以低廉的成本去處理動物屍體,導致動物屍體任意棄置、掩埋而衍生更多環境問題。

不過國內的化製廠都是緩步成長,並沒有太多的資源去投資各種先進設備,加上政府並未投入足夠資源去輔導這些業者,導致這些業者的存在往往伴隨著空氣與水的污染,最讓附近居民無法接受的也就是空氣污染部份,因為動物屍體堆放過程產生的腐臭味道一般人就很難接受,處理過程蒸煮與烘製如果沒有妥善處理廢氣,相信味道也是相當嚇人,也無怪乎多年來化製廠周遭民眾持續透過各種管道反應這個問題。

在 台南市政監督聯盟 網友提供了一些具體資訊後,我也做了一些研究,透過 法學資料檢索系統 發現了全利農工過去多次透過行政訴訟抗拒罰鍰,下面是一些已知的訴訟資料:

  • 最高行政法院-行政-94判524
  • 最高行政法院-行政-97裁133
  • 最高行政法院-行政-97裁1418
  • 最高行政法院-行政-97裁561
  • 高雄高等行政法院-行政-92訴873
  • 高雄高等行政法院-行政-95簡409
  • 高雄高等行政法院-行政-96簡125
  • 高雄高等行政法院-行政-96訴240
  • 高雄高等行政法院-行政-97訴677

從這些訴訟資料可以得知在縣市合併以前,至少有過下面幾次針對全利農工進行的檢測與罰鍰:

  • 91/10/30 16:00 臭氣濃度檢驗值為 97724 (標準: 3000) 罰鍰 300,000
  • 94/12/13 16:40 管道臭氣濃度檢驗值為 9770 (標準: 9000) 罰鍰 200,000
  • 95/8/10 15:30 管道臭氣濃度檢驗值為 17400 (標準: 9000) 罰鍰 200,000
  • 95/6/14 12:5 放流水懸浮固體為690 mg/L(標準:30)、化學需氧量為3,340 mg/L(標準:100) 罰鍰 60,000
  • 96/11/14 14:3 工廠周界異味污染物濃度為 381 (標準: 50) 罰鍰 600,000

而依據網友提供的資訊,現有台南市環保局提供的稽查記錄如下:

  • 101/4/20 空氣汙染物未符合標準 罰鍰 100,000
  • 101/11/7 空氣汙染物符合標準
  • 102/3/18 空氣汙染物符合標準
  • 102/7/26 空氣汙染物未符合標準 罰鍰 100,000

環保局宣稱 103/5 在李文正議員關切後有針對該廠成立專案處理,不過資訊揭露明顯不足,而民眾的抗議聲音也未曾停歇。

就資訊揭露部份,環保局回應的四次稽查,並未提供稽查後的檢驗報告書摘要,自然無法衡量環保局的罰鍰是否合理,畢竟回顧過去訴訟案例得知的資訊,原台南縣的環保單位似乎比較積極糾正該公司在空氣污染上違法的情況;此外,檢驗取樣的時間與地點同樣是個關鍵,一般應該是會在工廠實際作業時進行量測,但環保局所提供的資訊並未包含時間與地點,所以無法判斷進行的檢驗是否符合一般民眾的預期。

異味稽查檢測從相關資訊得知有周界與煙道兩種,煙道檢測是在工廠煙囪進行取樣(標準 9000),周界則是廠界內三公尺處進行取樣(工業區及農業區標準為50),看起來周界檢測比較符合一般民眾的期待,但環保局並未說明上述四次檢測的方式。

罰鍰的金額也是值得討論的地方,依據空氣污染防制法第 56 條, 10 萬元其實是該法對工廠的最低金額罰鍰,再依據 “公私場所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應處罰鍰額度裁罰準則” ,”前一年內違反相同條款累積次數” 是會造成罰鍰金額加倍的情況,台南市環保局開出罰鍰的次數不知有無刻意避開這項規則,只知道兩次的罰鍰都是 10 萬元,與當地居民的實際觀感有明顯落差。

上述相關資訊已經透過 台南市線上即時服務系統 提供給相關單位做參考,期望相關單位能夠針對資訊揭露不足的部份進行補充;當然,最重要的還是希望環保局提到的專案處理部份能夠有效落實,還給當地居民應有的生活品質。

— 9/9 收到下面回覆 —

一、有關 台端撥冗整理鹽水全利農工有限公司空氣異味之行政處份資料一節,台端所提該公司91年度至96年度相關檢測結果和行政訴訟判決書,該公司皆屬敗訴應依規定完成改善,另環保署自96年9月11日修正固定污染源異味煙道排放標準,該公司煙道異味檢測標準從9000降至2000以內,自應符合法令規範。爾後於97年至今本局在固定污染源稽查皆依空氣污染防制法相關規定及作業準則執行,也定期針對全利農工和其它固定污染源進行稽/巡查、檢測作業及訪談鄰近里民,且該公司倘有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之情事,皆依法辦理,惟該公司於97年度以後已無訴願和行政訴訟之情事。是以,對於 台端撥冗關心本市環保議題,再次感謝,至深感篆。
二、另 台端爾後仍發現有空污之情事,請立即撥打本局環保服務中心24小時服務專線(080-0066666或06-2605954)本局將儘速派員前往稽查,環保局也將持續關心及協助解決台端困擾。
三、倘您對本案處理結果還有任何疑問,可與本局空氣及噪音管理科承辦人王柏人(電話06-2686751-266)聯繫,將會詳細為您說明。再次感謝您對市政的關心並不吝建言,至表謝忱。

選舉黃頁進入了新的里程碑

Screenshot from 2014-08-20 02:33:41

 

一個月前推出的選舉黃頁網站 最近有了比較多的進展,所以做個說明。

首先,原本讓人傷腦筋的 鄉鎮市民代表選舉選舉區 問題,在許多網友的協助下已經將資料補齊,雖然還沒做過仔細的驗證,但基本上年底的九個選舉的選舉區資料都已經有了基本的建置。

畫面的部份在 minipai 的協助下有了些改善,許多網友也陸續提供了一些候選人的資料,希望在正式投票前能夠有完整的資料讓大家參考。

剛剛完成的則是地圖呈現,現在可以直接在地圖上挑選希望瀏覽的行政區,點選後下面則是展開指定行政區年底會遇到的各種選舉與候選人,取代了原本以文字呈現為主的方式。

港尾溝溪疏洪道現場勘查

Screenshot from 2014-08-19 16:02:49

 

點選上圖即可直接在地圖上瀏覽剛剛所拍攝的照片與對應位置

港尾溝溪疏洪道依據 港尾溝溪排水紀錄公告 說明內容,港尾溝溪疏洪道主要是希望將北邊較窄小的港尾溝溪河水透過較寬敞的二仁溪進行排水,其中 林 OO 君 的擔憂在這次坍塌事件成真了,坍塌的部份主要是疏洪道南段,也就是接近二仁溪銜接處,林先生提到的 “一旦二仁溪漲潮,勢必經由這條疏洪道倒灌進入大潭、武東、長榮大學等地區” ,雖然此次只是造成坍塌意外,但河水倒灌的力道應該是得到了一些驗證,希望進行中的補強工作能夠克服這個問題。

這次前往現場,南段因為施工封閉只能遠遠觀看施工情況,所以無法確認坍塌部分是否真的如期在三天內完工,只知道目前大型機具還在現場施工,希望真的如同公告已經讓坍塌部份搶通 ,這兩天偶有較大降雨,目前看起來疏洪道並未因為部份的坍塌而失去排水功效。

–20140829 更新—

蘋果日報新聞指出, “檢方指出,松華公司工地主任陳智能、現場監工陳劍龍,以磨碎後1266立方公尺的營建廢棄物,混充碎石級配填充於堤岸水防道路上,陳智能並於「碎石級配施工自主檢查總表」、「施工日誌」填載合格紀錄,再由艾奕康公司監造工程師凌國華於「監工日誌」、「級配篩分析試驗報告」填載取樣合格紀錄後,向六河局詐領鋪設碎石級配費用約150萬餘元。(辛啟松/台南報導)”

–20150106 更新—

蘋果日報新聞指出,”艾奕康公司計畫經理李祈宏(39歲、羈押中)是港尾溝溪疏洪道的主要設計承辦人,他應該依照六個區段的不同土質做檢測,作為使用鋼板樁的使用依據,但他竟然便宜行事,把第一、二工區的板裝動靜力分析資料,直接剪貼作為第三、四、六工區的分析資料,憑空設計三個工區的板裝長度,讓第六河川局交由施工單位施做,公司向第六河川局收取160萬多元。

松華公司現場負責人陳劍龍(39歲)抱持偷工減料的心態,用碎石機把工地現場遺留的混凝土及磚塊打碎成營建廢棄物,充當合格碎石級配,鋪設在第六工區左右兩側的防汛道路下方,艾奕康公司監造工程師凌國華(33歲)漠視,且當陳劍龍的助理吳宜珊(26歲)做虛偽的「級配篩分析」,凌國華仍讓報告通過,讓松華公司順利取得168萬多元工程費。(辛啟松/台南報導)”

關於台南812水災一些常見問題的回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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取自吳茂成的 FB 訊息( https://www.facebook.com/wu.m.cheng.7/posts/898887640125449 )

  1.  台南與高雄在 8 年 800 億治水預算分別拿了169億元、101億元為什麼還會淹水?
    1. 過去基隆河整體治理計畫(前期計畫)特別預算案, 91~94 四年就使用了 316 億,台南與高雄的幅員應該都遠超過基隆河,加上北部地區一般都有著比較充裕的地方財源,單純從金額去看,許多中南部縣市的治水預算缺口還非常大
    2. 2012-11-12 經濟部長施顏祥表示,治水是長期施政,將編入「易淹水地區後續治理及維護管理計畫」,改以公務預算,103年到108年,615億元分階段實施。顯見 8 年 800 億治水還不足以根除各地水患,因為治水工作需要長期推行,所以已經從特別預算改為透過一般公務預算,讓治水工作常態化。
    3. 依據水利署規劃,台南市所需治水經費至少650億,先前中央8年800億治水預算,台南市共爭取到172多億經費,但實際治水缺口仍有480億之多,治水工程預算尚缺四分之三“台南市政府針對預算的回應
  2. 台南市政府決定清晨五點才宣布是否需要上班上課太過分?
    1. 5 點的這個時間是基於 “天然災害停止上班及上課作業辦法” 第 10 條 “前一日未發布當日停止上班及上課,於當日零時後,風雨增強,經參酌交通部中央氣象局(以下簡稱氣象局)提供各地區最新風力級數、陣風級數及雨量預測列表等氣象資料,已達第四條第一款、第二款之基準時,通報權責機關應於當日上午四時三十分前發布,並通知傳播媒體,於上午五時前播報之。”

      所以晚上 10 點沒有發布下一個發布時間點就是 5 點,好像全國都用這個規則。

  3. 賴清德:淹水30年我3年解決
    1. 這其實是媒體斷章取義的結果,原本的內容應該是 “三爺溪淹水30年我3年解決
    2. 依據 “三爺溪支流一甲排水也暴漲,但因增建1米半的防水牆,暫時擋住洪水” 提到的內容,這次三爺溪的整治的確發揮了作用
  4. 南台灣淹水 李富城批賴清德
    1. 中西區雨時雨量破90毫米

      水利技師公會陳賜賢說:「排水設計強度最高就台北市,時雨量容納78.8不到80毫米,如果你超過一小時,降雨量超過80毫米,就算在台北下也照淹。治水做了8年,1年100億,100億分配到各縣市政府的各條河川,一條河川可能分不到幾千萬,再配合用地徵收,這些錢根本不夠。」

也許現在發表這些會給人護航的意味,但只是希望討論回歸理性,把數字拿出來,而不是用局部的資訊去批判與操作。從數字上看來,全省大概只有台北市有過足夠的預算去進行相關工程設施,新北市因為比鄰台北市而受惠,但其他縣市離基本的治水完成度都還有很大一段差距。

最後附上經濟部水利署執行易淹水地區水患治理計畫各縣市經費運用情形,也就是 8 年 800 億(後來追加到 1160 億)的用途:

  1. 宜蘭縣已投資總經費41.73億元:冬山河排水系統,得子口溪水系、排水,美福地區排水系統
  2. 基隆市已投資總經費1.6億元:大武崙溪排水系統
  3. 新北市已投資總經費41.17億元:塔寮坑溪排水系統,東門溪排水系統,雙溪水系
  4. 桃園縣已投資總經費13.63億元:東門溪排水系統,南崁溪水系
  5. 新竹縣已投資總經費3.42億元:溝貝幹線排水系統
  6. 新竹市已投資總經費4.76億元:海水川溪排水系統
  7. 苗栗縣已投資總經費20.40億元:後龍地區排水系統,竹南頭份地區排水系統
  8. 台中市已投資總經費29.93億元:后溪底、車籠埔排水系統,竹南頭份地區排水系統
  9. 南投縣已投資總經費8.52億元:坑內坑溪排水系統
  10. 彰化縣已投資總經費61.33億元:洋仔厝溪排水系統,員林大排排水系統,舊濁水溪排水系統
  11. 雲林縣已投資總經費83.09億元:尖山大排排水系統,牛挑灣排水系統,有才寮排水系統,蔦松大排排水系統
  12. 嘉義縣已投資總經費65.08億元:龍宮溪排水系統,荷包嶼排水系統,考試潭排水系統
  13. 嘉義市已投資總經費2.91億元:北排排水系統
  14. 台南市已投資總經費169.68億元:將軍溪水系排水系統,柴頭港溪水系統,港仔尾溝排水系統,曾文溪水系及鹽水溪支流排水系統,新田寮排水系統,鹽水溪排水及曾文溪排水系統
  15. 高雄市已投資總經費101.37億元:後勁溪排水系統,典寶溪排水系統,鳳山溪排水系統,土庫排水系統
  16. 屏東縣已投資總經費64.78億元:土庫排水系統,東港溪支流排水系統,林邊地區排水系統,武洛溪排水系統
  17. 台東縣已投資總經費16.75億元:太麻里溪水系統,太平溪水系
  18. 花蓮縣已投資總經費8.28億元:無尾溪排水系統,樹湖溪排水系統
  19. 澎湖縣已投資總經費1.71億元:龍門、七美、西衛、山水等4處排水系統
  20. 金門縣已投資總經費3.87億元:太湖水庫週邊排水系統暨后壟溪排水系統規劃

北區成德里 現任里長 王三保 訪談

200611231504540610

跟之前的經驗類似,詢問到什麼時候方便拜訪時,王里長很快的就決定半個小時後的時間,所以就直接前往拜訪。不過王里長對於錄音有些排斥,所以過程並未錄音記錄,後續的討論也許因此有著比較高的警戒,讓談話內容不容易深入。跟王里長的討論主要以台語進行,所以有時候我可能會詞不達意,這也或許是另外一個不容易深入討論的原因。

在詢問到是否有過去提的需求沒有被照顧到,或是有希望提出什麼樣的需求時,王里長表示現有的議員都有將意見反應上去,後續如果有想到什麼再透過電話提出。

接著討論到我目前的四個政見:

  • 在台南打造開放式議會 – 王里長表示目前定期大會都會在會期結束後提供過程錄影光碟,開會過程也提供旁聽,結果也會對外公開;我回應提到,目前錄音錄影有諸多規定,個別議案公開的資訊也沒有表決記錄。
  • 支援大規模開放線上課程(MOOC)在台南發展 – 王里長說許多人家裡並沒有電腦可以使用,也針對觀看 均一教育平台 錄製課程內容在課程進度銜接的部份表示疑問;我回應表示,也許可以讓這些學生運用學校的電腦教室觀賞,或是利用網咖等地方上網參與,王里長則是針對網咖環境表示不適合學生使用。
  • 讓民眾陳情與議案追蹤工作系統化 – 王里長表示這個政見是四個裡面最實用的,不過還是會面臨一般民眾沒有電腦或智慧型手機的問題;我回應表示,一般民眾如果無法自行在家裡查詢,也可以將問題反應到里長這邊來,由里長幫忙透過網路提出與追蹤進度。
  • 督促政府公開更多公共資訊 – 王里長表示這個的確是議員的職責所在,但是一般民眾對這樣的政見並沒有感覺;我回應表示,這次高雄氣爆的事件就是因為資訊不夠公開,連消防員第一時間也無法清楚管線走向,這些資訊如果公開就不會讓問題變得這麼大。

後續提到希望商借活動中心作為政見發表使用時,王里長表示這樣的活動會違反行政中立原則,當我表示昨天與民政課確認可以商借後,他立刻就撥打電話給北區區公所民政課課長詢問,結果課長的回應是他後來有進一步詢問相關規定,活動中心的確沒辦法借出作為政見發表使用。王里長進一步補充,活動中心周圍連選舉旗幟都沒辦法懸掛,作為一個候選人應該要有尊重行政中立的概念。

後續雖然想要做些解釋,不過看起來王里長已經不太願意繼續討論,所以訪談就到這邊結束,準備的問題也就沒辦法進一步詢問了。

整體來說,王里長對於四個政見都環繞著電腦的使用覺得不太妥當,民眾無法有切身感受;我過程中有提到這些政見都是先以我自己熟悉的部份提出,後續希望藉由各個里長的拜訪來產生進一步的政見。

臺南市地方總預算探索系列二

在 臺南市地方總預算初探 發表之後,發現行政院主計總處有 縣市總預算彙編 資料,一方面 Excel 格式會比 PDF 格式容易處理,另一方面是裡面包含了全國縣市的資料,所以改著手以這份資料為基礎做些研究。第一個遇到的問題是, 100 年以後的資料才納入直轄市,所以先針對 100~103 的預算資料進行整理;接著遇到的問題是裡面都只有年度資料,少了追加減預算以及決算的資料,所以產生的心得應該還需要再找更多佐證。

Screenshot from 2014-08-12 11:12:57

 

這次收支項目列出第二層,項目比較細一點。除了列出收支項目外,這次進一步與其他縣市進行比較,算出各年度資料在當年度所有縣市預算資料中所佔比例與排名,這樣子就可以看出相對差異。

這次的研究先解決了上次提到 “補助收入是逐年減少的,而且減少的幅度還蠻嚇人的, 100 年跟 103 年相比少了近 90 億元” 的部份問題,從 “統籌分配稅” 與 “上級政府補助收入” 兩個項目去看逐年變化,會發現雖然金額逐年降低,但佔全國縣市的比例只是從 100 年的 8.34% 到 103 年的 7.91% ,從 102 年提高到 9.26% 看起來,這樣的變化還算是合理。所以可以想見金額的減少,根本原因是中央政府在縣市補助這個部份的總額逐年縮減造成,也許需要去追一下中央預算的變化。

目前也會有下面疑問與心得:

  1. “罰金罰鍰及怠金” 在全國的排名從第 8 名前進到第 6 名,顯見這個收入項目的變化是台南在地推行的成果,只希望市政府能夠繼續堅持下去,讓違規的情況能夠確實減少
  2. “財產孳息” 這個項目從第 6 名攀升到第 2 名,比例也從 3.48% 升高到 8.64% ,也許需要了解是什麼樣的財產可以讓收入產生這樣的變化。
  3. “財產售價” 則是比較有爭議的一個項目, 100 年沒有財產售出計畫, 101 年台南市出售財產取得的收入是全國排名第一,到了 103 年排名也還在第 2 名,這樣明顯的變化卻沒有看到議員主動關心細節,這是讓人有些擔心的地方
  4. “投資收回” 不確定主要的細節,但金額從100年 14425(千元) 增長到103年 1623457(千元) ,成長超過 100 倍,在全國也是排名第一,這也是很大幅度的改變
  5. “文化支出” 呈現持續成長,金額從 100 年的 1008869(千元) 增長到103年 3197290(千元) ,這個支出成長了 3 倍,也許值得進一步探討內涵的變化
  6. “農業支出” 與 “工業支出” 也是持續成長,台南已經是全國在農業支出項目排入最多預算的地方,基本上可以理解,但不知道在產生的收益是否有過衡量報告
  7. 前次提到 “社會福利支出與社區發展及環境保護支出是逐年下滑的” 的問題,這次從全國比例來看倒是沒有這麼明顯的差異,反而 “社會救助支出” 這個項目有持續成長的趨勢,就 “社區發展支出” 這個項目的減少比較明顯。
  8. “債務付息支出” 這個項目也是持續成長的,可以看出市政府透過舉債來增加建設的方向,希望這些建設最後能夠產生預期的效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