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陽能就該攤在太陽光下發展

眼前太陽光電發展最大的問題是資訊不透明,哪一片太陽光電場透過哪些政策完成設置,個別太陽光電場的承諾事項為何,在饋線容量不足的情況下如何決定廠商的優先順序,以及既有發電量需要準備多少儲電廠或甚至火力發電廠才能避免跳電等等,資訊落差導致第一線各種衝突,利益的糾葛甚至引發槍擊、貪污與賄選案,讓民眾失去對再生能源政策的信心。

過去即使立法委員索取資料要實際監督,相關單位不是用各種理由拒絕,就是提供極為有限、刻意隱蔽的資料,讓監督工作難以進行;對於在地的民眾來說,哪些光電場承諾要養魚、哪些光電場承諾會種植香菇,根本沒有公開資訊可以查閱,也很難期待政府指派的稽查人員能夠有效稽核。

解決這些問題的方法也就把資訊攤在陽光下,讓民眾可以輕易查閱自己身旁光電場的完整資訊,所有承諾事項路過就能夠檢驗,這樣才能夠建立基本的信任;違規記錄應該即時公告,讓民眾可以參與追蹤個別事件的處理狀態,直到違規的情況確實解除,讓在地民眾不用時時擔心。光電間歇發電的特性本來就會需要儲能或火力發電來避免供電中斷,個別區域積極發展光電同時也需要承擔電網平衡責任,能夠達成共識承擔責任的場域也才有繼續擴大的資格;現況似乎就是在比誰的關係強,知法玩法讓一般民眾無所適從。

如果有機會成為立委,我會希望讓再生能源的發展可以站在這個透明、開放的基礎上累積,避免能源轉型的美意成了崩壞的開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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