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南光電發展需要加強跟環境的連結

明天在北門蘆竹溝會有地方意見溝通會,太陽光電業者希望針對案場做說明,只是在會議前夕又傳出屏東有其他業者在進行太陽光電整地過程回填非法廢棄物,加深了在地居民對於光電案場的疑慮;在農委會公告「嚴重地層下陷地區內不利農業經營得設置綠能設施之農業用地範圍」後爭議不斷,因為畫設過程並沒有先做好溝通,許多案場都是在廠商進場施工時居民才知道,溝通時間壓縮後在地居民只能透過抗爭來保護自己的權益。

北門蘆竹溝主要養殖牡蠣,海水漲退潮間就會帶出鄰近土地上的各種物質,所以居民非常擔心環境出現污染情況;對比太陽光電的設置,業者只需要確保有充足的陽光,鄰近的土壤與水質再糟都不會影響發電目標。這樣本質上的差異讓居民很難信任太陽光電業者,加上持續出現的負面案例,對立的氣氛一直很難降溫,需要有更多的溝通工作進行。

我建議的解決方向是加強光電業者與在地環境的連結,業者需要針對在地環境維護的部份提出高於法規要求的承諾,像是設置水質的即時監控設備與自動阻隔設施,在水質監測出現異常時立即阻止案場的水流入外部溝渠,數據公開讓在地居民隨時可以查閱;進一步的,除了已經承諾的施工監督委員會,國外有業者是直接提供在地居民入股的機會,除了共享經營收益,透過股東身份對於公司的監督也可以扮演更積極的角色。

政府基於加速再生能源發展縱容業者不需要處理環評程序已經是特例,溝通與協調工作不該再想要便宜行事,無論業者或是政府單位都該投入更多心力去化解在地居民疑慮,這樣一來設定的政策目標才能夠順利推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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